姜堰警方刑拘7名传销小头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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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姜堰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刑拘了7名传销小头目。湖南新化县洋溪镇村民陈某,从2007年开始搞传销,建立起了自己的传销网络。陈某先后到江苏金湖、姜堰等地,以帮助武汉新田公司销售娇妃化妆品为由,和下线一道骗了100多名湖南籍、江苏籍人员加入传销组织,每人上交入会费3000元。其中有数十名被骗的洋溪镇村民找陈某讨说法。11月7日晚9时许,陈某回老家被受骗村民的家人发现,扭送到当地派出所。
陈某在当地派出所交代,他骗老乡刘某、彭某等数十人加入传销组织,收取会员费。目前,刘某、彭某等小头目仍在姜堰发展下线。11日上午,受骗村民家属赶到姜堰,找刘某等人要钱,遭拒绝后将刘某扭送至姜堰城南派出所。
姜堰警方随即与洋溪派出所联系,并审讯了刘某。刘某交代,去年以来,他和彭某等7人跟从陈某到江苏金湖、姜堰等地搞传销,并逐渐成为培训员和推广员等小头目。
民警得知,彭某等小头目分布在姜堰城区6个传销窝点。12日,姜堰工商执法人员、公安民警分成6个小组直扑城区6处传销窝点,抓获6名传销小头目,驱散遣返40多名涉嫌传销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