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传销起纷争兄弟互殴 哥哥刺死亲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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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上午,广西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一起因传销哥哥杀害亲弟弟的故意杀人案。
公诉机关指控称,被告人林凌,男,37岁,贵州省六盘水市人。林凌与亲弟弟徐某(曾用名林某)一起到北海进行非法传销活动,双方各投资人民币7万元加入传销组织。后二人因钱财分配问题发生矛盾。2008年10月29日上午10时许,林凌与徐某相约在北海市北部湾广场见面,进而双方各持尖刀进行互殴,在互殴中,林凌持尖刀朝徐某的左侧颈部、左上腹部等处猛刺,致徐某当场倒地死亡,后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徐某符合因颈部贯穿伤致右颈总动脉离断,喉咽部贯穿伤导致急性失血性休克并吸入性窒息死亡。
公诉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林凌无视国法,故意非法剥夺他人性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