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全面部署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关键字:新余 全面 打击传销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净化社会环境,维护全市市场经济和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市综治委决定从2月20日至3月31日止,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是以“抓头目,摧网络”为目标,重点惩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为传销活动提供活动场所或其他条件的行为;查处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以及通过互联网传销、利用传销非法集资等社会危害严重的重点案件,严惩从事传销活动的单位、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以城区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重点抓好农民工、在校生、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此次专项行动分宣传教育、打击遣散、总结巩固三个阶段,为切实加强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市综治委成立了由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丛文景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王跃辉、市政府副市长林彬杨,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罗新荣,市工商局局长刘燕萍为副组长,县(区)综治办主任和其他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专项行动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服务发展的大局上来,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对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决不能盲目乐观,要善于总结新经验、研究新问题,进一步增强严厉打击传销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市里统一部署,树立长期作战思想,明确职能,落实责任,克服麻痹厌战情绪,密切注视传销动态,研究分析传销的新特点,采取更有力的措施,认真组织好辖区内的打击传销整治行动,确保打击传销的思想不松、力量不减、队伍不散、工作格局不变,为建设和谐平安新余和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