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学生想发财做传销受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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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无为县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阿杰、阿欢和阿晓(均为化名)三名大学生两年到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判处2万至3万元的罚金。
阿杰等三人均是浙江省海宁县人,阿杰某高校毕业,阿欢、阿晓还是在校的女大学生,踌躇满志的阿杰高校毕业后跑到武汉某保健有限公司当了一名传销会员,为发展新会员赚大钱,他首先想到自己的女朋友阿欢,并电话将她邀到身边,凑了3000元钱交到公司,后又将在北京某大学读书的阿欢的妹妹阿晓也骗至该公司。2007年11月至去年8月底,他们先后在宣城市和无为县租房设点聚集100多人,采用“邀约骗人、上课洗脑、串网做思想工作”等方法发展下线,终被无为县工商局和公安局联手摧毁,3人同时落入法网。在此期间,他们非法传销经营额达155860元,在宣城市非法传销经营额达64700元,构成了非法经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