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经侦部门去年破案30多起 挽回损失近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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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公布经侦部门在2008年经济案件侦破情况,去年共侦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经济案30多起,为企业、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
据了解,近几年天津市每年涉案金额巨大的经济犯罪案立案量达数十起。目前,天津市的经济犯罪以合同诈骗、金融诈骗、职务侵占为主,其中合同诈骗居各类经济犯罪之首。经济犯罪分子将非法聚敛的钱财用于高风险投资,以维持资金运转,或用于还债甚至挥霍。主要以发展绿色产业、民间资金造林等符合国家政策的项目为幌子,许诺高额回报,进行非法集资;以合作经营、投资入股等为名,收取订金、股金,非法向社会公众集资;以电子商务、网上购物等为幌子,在互联网上变相传销;称公司将在境内外上市,欺诈投资者购买股票等。
市公安局经侦总队负责人介绍,天津市各级公安机关将涉案金额巨大、涉及面广、涉案公众多、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经济犯罪作为主攻方向,快侦快破,及时侦破了一批隐蔽较深、形成时间较长的大案要案,对已发现经济犯罪线索的,将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抓捕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