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原外资司副司长邓湛“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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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渠道证实,商务部原外国投资管理司副司长、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邓湛,近日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据《财经》记者了解,邓湛身陷商务部条法司巡视员郭京毅涉嫌受贿案。今年8月13日郭京毅被“双规”的当天下午,邓湛即被中央纪委有关人员叫去谈话。但因为邓身体欠佳,需要医治,有关部门对其采取了监视居住。随着案件调查的深入,邓湛涉嫌腐败犯罪的证据越来越清楚,北京市检察机关有关人员遂将邓从医院的病房中带走。邓湛的“落马”,意味着郭京毅案正在进一步发酵。
知情者称,邓湛被抓主要是涉嫌收受巨额贿赂。其行贿者名单中,就有跟郭京毅同案被抓的北京思峰律师事务所(下称思峰所)主任张玉栋、原思峰所律师刘阳等人。
现年61岁的邓湛,自1982 年从北京科技大学毕业,即进入商务部(原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工作,1991年起历任副处长、处长、副司长,直至2007年4月年龄到限。期间,邓湛曾赴意大利罗马经济管理学院及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接受培训。经商务部推荐,年龄到点退休的邓湛,自去年7月初,由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通过决议,被增补为协会副会长,负责日常工作。邓湛是商务部中少有的非中共党员人士,其妻女均早已定居国外。
邓湛长相白净、文质彬彬。自进入商务部,就一直从事外资工作,对外商投资业务相当稔熟,曾是商务部主管外资、并购的副部长的秘书,颇获赏识。在邓湛任外资司副司长期间,曾力主“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直销体系”,在其任内,美国一著名的传销公司在中国大陆境内获得首例直销牌照。
邓湛还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其业务专长是“外商投资中的企业设立方式及各项管理”,主要业务成果则是“参与制订外商投资有关法律法规,如:合作法及实施细则,补偿贸易管理办法,外商投资产业政策,股份公司暂行规定等;主持制订有关法规如:创业投资企业暂行规定,投资性公司暂行规定,外商投资上市公司有关管理办法;服务贸易领域(电信,商业,旅游,运输,中介服务等)法规规章制订;指导审批重大外资项目”。
以上业务专长,均与此前涉案被抓的郭京毅及张玉栋、刘阳等人的业务密不可分。
张玉栋所在的思峰所,前身是原外经贸部所属的长城律师事务所。张玉栋、刘阳等人,跟邓湛、郭京毅曾为同事。思峰所自称为在由外国投资者成立的两百余家投资性公司中超过半数的公司提供法律服务,而了解思峰所的律师则表示,其主要业务就是帮助别的律师事务所“审批项目”。
对外资并购的审批,通常涉及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工商总局(其内部负责机构为外资局)、国家发改委、国资委等相关部门。一个并购项目能否获得通过,商务部的态度至为关键。而在商务部中,发挥主要作用的部门就是邓湛、郭京毅分别任职的外资司和条法司。
郭京毅、邓湛在外资并购领域浸淫多年,而从事外资法律事务的律师张玉栋、刘阳人同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工商总局外资局等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业务往来频仍,交情也颇深。知情人士称,郭京毅、邓湛、张玉栋等人利用外资审批各项环节中的寻租空间,结成腐败利益联盟。该知情人士透露,邓湛曾收受张玉栋的房产贿赂,邓的女儿在美国读书的相关费用则由一些外国大公司承担。
一位法律界人士告诉《财经》记者,自郭京毅案发,邓湛又被抓,外资并购腐败问题的查处风暴已然来临。目前不少涉及外资项目的官员、律师都异常紧张,唯恐风暴牵出自己。“山雨欲来风满楼!”该人士感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