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传人:“双轨制”必败于政府打击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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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双轨制主要不是卖给最终消费者,这违反了两部条例。
在“消费者”前面有无“最终”二字是个照妖镜,在消费者为了需求产品而掏钱之前,不应该“继续”用财富、机会、就业等导向来诱惑、勾引上帝们的人民币;中国消费者拒绝传销发财方式、被勾引成投资赚钱型传销难民,起码近几年必须如此。
直销员不应承担主流消费责任。双轨制把营销工作人员集体当作了它的最终消费者群,这从根本上否定了最终消费者的法规。传销双轨制的所谓消费者是不会终止在只使用商品的,购买商品仅仅是为了加盟传销、不得已地变相交纳一次入门费,他们的真实目的其实是必须还要重新进入流通领域,而转为传销出去发展下线,还要再做拉人头的生意;双轨制公司都故意隐瞒这最难的推荐发展拉人头的麻烦工作,用所谓只要一消费就能积分累积返利、轻松致富的谎话,用所谓“不必推销”来骗你花钱;其实等你上当花一大把钱消费之后,你才发现原来不是那么简单,还不是单纯的消费者就可以致富的,所谓消费者的身份只是一个刚刚开始的过渡,而不是“最终”,重要的身份还得要充当一个传销行业的骗钱的“经销者”,实质是你还得要充当一个传销骗子再去骗别人去口碑行销才行,去销售返利才行,去推荐蛊惑才行,去开线发展才行;现在醒悟已经晚了,不去搞经销、不去当骗子,那你的本钱收不回怎么办?欠了的债可怎么还?
6、双轨制是不能守信用、极不透明的陷阱多多的坑人制度。
双轨制只是一种玩弄制度的敛财游戏且有太多负面伤害作用。为了冒险发大财,一人购买多个经营权,双轨制将诱惑你投资买大单(三单或一次买十单等),因为玩双轨制度有游戏狡猾窍门(已经不属于直接销售业务了!),买一单要拉两个人头,获得赚取一个网络的红利,买二单,就能只要拉进总数三个人头,就能获得二个网络的红利要合算多了(这就叫玩弄制度!),如果你利用多个身份入会、再加大投资到买三单,就只要拉进总数四个人头,就能获得三份红利的油水;还能在周薪封顶金额上,在重复利用人际资源的同时,给予多单多点者(或多单一点者)以成倍成倍的奖赏!!促使玩制度游戏者疯狂的拼老本、借高利贷来冒险玩投资机会游戏,一当有了意外、就血本无归,比赌博还赌博!一分钱都不能返回!!全部成了牺牲品。这哪是正派的销售啊!完全堕落沦为成一种设局骗钱的恶劣招术。
双轨制中的有一种游戏是按一局人头数达标,就计酬一次的,参赌中有相当一部分人会在这场赌局中失利,然而老板就垂手而得、吃到了这份丰硕的截流沉淀款!而这份红利,从奖金制度的纸面上看,本应该是投资者所得,但是由于双轨制的狡猾设局,您是水中捞月可望而不可及的(已经不属于直接销售业务了!)。所以老板们最喜欢采用双轨制来开设这种敛财游戏;但是对于狡猾不到家的操盘手而言,也有风险——未能很好地掌握奖金返还的平衡阀或“K”值时,那崩盘就必定发生。
所以双轨制企业都不敢用合同形式来承诺,只能用口头形式进行蛊惑,或者把返利、返本在文本中虽然可以写得具体,但是你得注意他会写成“赠与”,那就是说可赠与也可不赠与,总之买家没有卖家精明,他们绞尽脑汁地玩弄多种文字游戏来欺骗老百姓玩多层次双轨制的“直销”骗局。
再举例:偏区难平衡陷阱。平衡是相对的,不平衡是绝对的,绝大多数直销商的左右区发展总是处于不平衡甚至极不平衡状态,而且是多层次个不确定的“自变量”, 根本不是金字塔尖的这个人好控制得了的,这部分直销商就会产生灾难性的拿不到奖金的恶果;这部分利益就沉淀在公司的奖金池里,成了公众望而止渴的“梅”,画而充饥的“饼”。难怪直销商们无奈并自我解嘲地说:做双轨制永远有“半张美元”存在公司里。很多人都是一边大象腿,一边蚂蚁腿,碰完就不能再拿钱了,必须再推荐新人平衡后才能碰局拿钱,不得已还是得不断发展人头,如果不再发展进来新的人头,从上到下就是一张空网。
再举例:封顶和切割陷阱,这是对自由营销事业的亵渎和恶劣的紧箍咒。它也卡死了倍增法在拐点以后才可能出现的冲天炮最美好的致富境界。也就是说,虽然双轨制公司的拨比付出最高,然而很难很难在双轨制中出现直销行业容易出现的几百万的富翁!因为双轨制扼杀了倍增法中拐点后最精彩的致富商机!这是因为它必定会穿帮的恶果、引来了无可奈和的安全阀“K” 灾值等保护限制措施所带来的恶果——只好扼杀倍增法的精彩前景。双轨制虽速度快、然而难以持久过五年,更无法冲向财富的顶峰,只好多投单向几个公司,所以玩双轨制公司的忠诚度是最差的,公司所承担的法律风险也是最大。
“双轨制”采取封顶政策,会造成你的网络虽然越来越大,然而奖金越来越少。即使多买单,高封顶,也是落得个多投资花钱好听、而难以做到的骗局。一旦启动K值,那就代表着以后新进直销商即使付出同样的努力、取得了同样的业绩,其所获得的报酬也比不过比他先进来的人。
还有系列骗外行的陷阱:请参看寒冬:双轨制度陷阱揭密十条。
http://www.lcr88.com/Article/Class19/erdc/sansan/200505/8193.html
还请参看徐勇:马来西亚 双轨制为非法 揭秘陷阱十五个悬疑。
http://www.lcr88.com/Article/Class19/erdc/sansan/200601/5096.html
双轨制是老板、操盘手玩猫腻最多的极不透明的欺诈制度,所以信用度从来就高不了,只是非常有利于老板、操盘手、传销骨干们贪污沉淀款和侵吞网络奖金,这又是一个难以被国家、被群众监控的狡猾制度,所以有些老板和操盘手为了大发横财,必定100%地采用双轨制,还特别便于逃税。
双轨制是很容易穿帮、崩盘很难做长的制度,因为它有向一个新人固定的入门费中,多次(N)性地提取固定的金额拨付的死穴,层数一多就会超拨而亏损。从数学模型证明:一份固定的业绩会被N多次的提佣不崩才怪!这一定会早晚出问题的。虽然能靠坑人的沉淀款以及先封顶来部分补偿,但是如果发展不利呈现水桶状的败局时,老板总会在第一时间预感到,他是主动的;老板就预感拨付不出啦!为了不致于崩盘,又不愿卷款逃跑时,所以就必须搞不透明的“K”值安全阀等方法来平衡调整。因此双轨制压根就不能向公众透明,也不可能守住信用,到了时候肯定要自食其言来修改分配制度,当初的承诺永续经营不变从一开始,老板就在有意撒谎,专骗那些傻猫。真正懂行的传销游子都是同时做几个公司,抢先报最前面的单,后面的单决不会跟单,谁都知道双轨制肯定做不长,到了后来肯定要越改利益越底,软刀子来收拾你,人才将不断会流失;很少有人会忠于一个双轨制公司,除非他是网头既得利益者。中外各大正规的负责任的直销公司98%都不会采用这种阴谋陷阱多多、又不符合逻辑的双轨制,一种靠非法拉人头才能维持的“老鼠会”,跨塌是迟早的事。
正如98年1月出版的《重典能治双轨制》一书中所说,只是对不明真相的弱势老百姓,双赢制的本质:画个大馅饼,宛如走在水中央,猴子井里捞月亮,黑心老板开地下钱庄,尝到了做婊子的甜头,类似于瘟疫,诱良为娼。真是设局骗钱,一种制度的炒作,赶快找个替死鬼,一种骗人与被骗的恶性循环,致命的病毒,把企业推上断头台。
7、政府多次文件和央视已直指双轨制为传销行为。
所有采用双轨制的公司,他们敢如实地把自己的奖金分配方案坦白的呈现到工商局吗?没有一个。因为非法的双轨制只能瞒着工商局运作,而且不敢将实际的双轨制度公开在网上,更不敢公开讨论。这种只能偷偷摸摸运作的制度是合法的?如果哪个采用双轨制的公司敢把那张实际的制度纸公开出来,俺才佩服您是合法的模式。有敢应战的麽?没有一个、也不会有的。所以说,干双轨的都是只能暗地里做地下工作,活得很累,且很多名词都要加上保护色才行,因为只要暴露到阳光下,就经不起社会和政府的推敲。
请看:双轨制涉嫌传销手段——揭秘瑞士基金,公安部门在工商管理部门的帮助下对本案进行分析定性,工商管理人员指出:“瑞士共同基金”具有双轨制、它涉嫌用传销的手段,收取入门费、团队计酬、直接发展下线人员并从中提成等特征,说明这是一个传销。
请看:通过“双轨制”发展下线乃非法经营——浙江永康工商局移送的,涉及人员200余人,非法经营额达100余万元的涉嫌传销一案在经过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后,涉案当事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日前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这在永康尚属首例。要求加入者购买一定价值的商品成为会员,通过“双轨制”发展下线,分A区和B区,并依据会员发展下线的业绩,向其支付不同金额的层碰奖、辅导奖等奖金。
请看:南京新闻午报——上海伊美生物科技利用互联网采用层碰双轨制”发展传销会员,在沪被查罚款200万元并吊销其营业执照。司法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员追究了刑事责任。
请看:有关双轨、三规的报道。焦点访谈:传销之害──危害社会的毒瘤——重拳出击 打击传销(一)传销网络就像一台超级提款机,而其他大量的参与者注定是血本无归。高峰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传销的这种复制方式就是田鼠式复制方式,呈几何级数,那么一层一层,几何级数地制造了骗人者和受害者。杨谦:用一句话来讲,叫做“一将功成万骨枯”,它是依靠大量的人群所交的钱来使得个别几个人获得财富,但是大量想致富的人参与以后变得更穷。刘敏:家庭是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基础,传销教人从亲人骗起,从父母骗起,破坏了社会的道德基础,这给诚信建设造成了危害。
请看:工商总局:传销茶叶双轨制销售机会,品品得公司宣称,买了他们的茶叶就能赚钱,发大财,一个人发展两人,我发展你,发展他,他再发展两人,我就能够上下也得钱,左右也得钱。北京工商局副局长 刘健说:它总体的运作完全是符合(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务院的《关于打击传销有关规定》当中确定的传销这几个特点:一个,就是它这个网络,传销的这个网络,这个特征是非常明显的,有茶园、茶座、茶城等等一共六级;第二个特点就是有高额的入门费;第三个特点就是上吃下,而且从它的产品的销售,也符合传销的特点,它的真实目的实际上不是销售产品,实际上我们认为它销售的是一种销售机会,是一种营利的机会。
请看:98年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以双赢制、电脑排网、框架营销等形式进行传销的;
请看:国办发【2000】55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工商局等部门《关于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意见的通知》:其他打着“双赢制” 组织网络从事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的。
请看:2004年国家工商总局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宣传提纲:什么是传销和变相传销?最初表现为组织者假借“双赢制” 后逐步演变为现在的借用传销的形式,从事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的商业欺诈行为。
还有大量大量的工商局和央视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