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市场年底开放天狮要杀“回马枪”
来源:中国税务报
9月10日上午,由商务部牵头组织,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有关官员参加的直销立法座谈会在厦门举行。
作为为数不多被邀请的国内企业之一,天狮集团有关负责人参加了这场意义非同寻常的座谈会。会后,负责该集团新闻事务的严先生表示,他们“对于直销立法非常欢迎,相信国家会制定出一部科学完善的法律来规范和促进直销行业的发展”。
直销触雷移师海外1994年,天狮创始人李金元凭借着天狮营养高钙素迅速成就了在国内直销行业中的领先地位。那时,国内直销业尚处于混沌状态。1997年,国内直销企业多达6000多家,这一年天狮一举创下20亿元的销售纪录,甚至把世界著名的直销企业安利甩在了后面。
正当天狮事业蒸蒸日上之时,1998年4月21日,国务院发出《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规定除10家外资企业可转型以“店铺+推销员”的单层直销模式在中国销售产品外,其余企业均不得从事直销业务。
天狮以往的市场优势不复存在,企业面临生死存亡危机,被迫将直销业务移师海外。目前,天狮已在全球90多个国家设有分支机构,产品销往170个国家,在美欧亚非的数十个国家发展出一个拥有数百万客户的庞大营销网络。
但是,对于一个在中国本土成长发展起来的企业,天狮集团其实对于国内直销市场的开放一直都有所企盼。
市场开放迎来转机2003年9月,事情出现了转机,中国承诺在2004年底开放直销市场,当时的中国外经贸部召集7家外资直销企业举行首届厦门直销会议,征集直销立法建议。
2004年9月10日上午,《中国直销管理办法(草案)》在厦门直销法规座谈会上首度由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分别宣读。这一刻意味着,中国直销市场的开放就在眼前。
行业资深人士胡远江判断近期直销行业格局时认为,绝大部分外资企业和极少数内资企业将成为立法后拿到直销牌照的首发阵容,大型外资企业占绝对市场份额的格局仍将延续一段时间。
据了解,正在制定的直销法规分别是《中国直销管理办法》、《反金字塔欺诈条例》和《推销员培训管理办法》。另外,在此次会议上还将讨论《外商投资直销企业管理办法(草案)》。按照参会人士的说法,这次会议主要讨论直销法规草案的成熟版本和直销的市场准入条件,可以说,直销业相关法规有望年底出台。
根据《草案》的规定,外资直销企业的注册资本金最低为1000万美元,必须交纳市场权益保证金至少2000万元人民币,必须在中国设立工厂,产品必须自产自销等。对内资企业的要求是:企业申请、申报之前,必须连续3年营业额累计超过5亿元人民币。《草案》还规定了各直销公司的佣金比率为25%,特殊情况也不得超过30%。
在《草案》的立法说明中,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邓湛提出了“严格市场准入、杜绝传销和变相传销泛滥”的总体要求。他表示,对直销的放开和准入,将遵循16字原则:“内外一致,资质严格,严谨审批,逐步放开”。
公平竞争比拼安利事实上,各界对于此次立法的内容存在着普遍争议。
天狮集团的严先生告诉记者,自从1998年以后中国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直销企业了,大家其实都是采取了一种“店铺+推销员”式的经营模式,没有一家企业敢宣称自己进行的是直销行为,“因为直销在中国的法律上是明令禁止的,如果企业说是直销其实就是表明自己在违法经营”。现在企业终于盼到国家要以立法的形式开放直销市场。
安利代表在座谈会上就表示,如果佣金比率限定在20%~30%以内,安利则必须向单层次直销方向转型,这与海外直销惯例有着显著不同,与WTO背景下关于直销的入世承诺也有所违背。而雅芳代表在会上对这种管理规定的出台表示了赞成。
直销业研究专家王万军分析说,对佣金的限定,印证了直销法规草案对单层次直销模式倾斜的传闻,因为25%可以促使企业尽量减少直销层次,同时达到反暴利的监管的目的。北京成功智业营销研究中心研究员黎少华则认为,监管部门如何对企业的佣金进行管理是个两难选择,不作限制性规定会给一些违规企业可乘之机,作出硬性规定又很难考虑到每个企业产品价位、内部管理制度的多样化特点。
黎少华表示,此次立法重要的意义在于:首先是确立了市场准入的公平条件,即对内资外资企业同时开放,而不是此前盛传的“外资先行”;其次是抓住了直销行业管理的关键点:不是开不开放的问题,也不是对谁开放的问题,而是何种行为允许、何种行为禁止的问题;第三,对直销监管的难点问题比如对推销员的培训管理、纳税等有了具体的规范和管理的手段。
“如果我们和安利在一个起跑线上竞争,相信在很短的时间内我们会战胜安利,我们有能力、有条件,能够适应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要求。”在展望直销立法前景时,李金元如此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