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芳“涉传”专卖店与直销员并行模式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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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确收到黑龙江工商部门调查通知书,事件爆发的原因是黑龙江某经销商与本公司分公司员工间的纠纷。该经销商的问题公司总部已参与处理,而雅芳单层次的直销不可能与传销有关。”昨日,雅芳中国企业事务部全国媒体公关总监钱怡向本报记者如此表示。
日前,黑龙江12家雅芳专卖店集体要求雅芳中国退货,与此同时雅芳中国还被举报“涉嫌传销”,引发当地工商局调查。这个首家在华拿到直销牌照的公司立时成为新闻焦点。
1、指控
专卖店还可发展下线专卖店,可从发展的下线专卖店获得销售额0.6%到1.8%不等的收益。
回应
雅芳作为单层次日化零售企业,经销商都会有一级、二级几个层次划分,不同层级经销商肯定会有辖区管理的问题,不能理解成‘发展下线’。”
2、指控
雅芳让专卖店发展直销员,达到一定数量会给专卖店每月2500元奖励。直销员每人每月需认购300元货物,如连续3个月销售额达600元,还将给直销员所属专卖店主每人每月60元的奖励。
回应
直销员不可能天天带着产品到处跑,从网上订货后会让配送员发到专卖店,或也会介绍顾客到专卖店享受产品体验.由专卖店提供的这些服务会有一定服务费回馈到经销商手中。
称“退货门”与“涉嫌传销”先后关联
昨日,本报记者致电直接调查雅芳案的哈尔滨工商局南岗分局。“由于事件牵涉的人员众多,案情复杂,目前还在进一步调查中。在案件查明之前不能接受任何采访,否则会影响雅芳的声誉。”该局公平交易科有关人士拒绝向记者透露更多信息,而对记者问及此前有媒体称该局发表过雅芳“有传销特征”的说法,该人士也不作回应。
“这本是一起区域市场的个别业务纠纷,但经销商认为工商与媒体的参与会令事情有更好的解决,引发了这次大范围的影响。”雅芳内部人士认为,这次“退货门”与“涉嫌传销”应为先后关联事件。当然“涉嫌传销”影响比退货事件要大得多,这一放大效应也令雅芳始料不及。
“哈尔滨工商局南岗分局绝对不可能现在就定性‘有传销特征’,该局有关人士所称‘涉嫌传销’是据举报人提供的内容而言,目前案件还在调查之中,未有结论。”钱怡向记者称。而在雅芳发给本报的声明中称,“目前雅芳‘专卖店+直销员’及专卖店经雅芳授权作为直销服务网点为当地直销员和顾客提供服务的模式,完全符合《直销管理条例》规定,并获得国家商务部和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确认及认可。”
指单层次直销系统两核心相互服务
虽然雅芳是在华第一个拿到直销牌照的公司,但由于该案件涉及一直大力清理的传销问题,其对举报人的指控非常谨慎。
在黑龙江工商部门的调查中,举报人对雅芳的“传销”指控非常直接:一是雅芳让专卖店发展直销员,达到一定数量,公司会给专卖店每月2500元的奖励。直销员每人每月需认购300元货物,如连续3个月销售额达600元,雅芳还将给直销员所属专卖店主每人每月60元的奖励。另外,该举报人称,专卖店还可发展下线专卖店,可从发展的下线专卖店获得销售额0 .6%到1.8%不等的收益。
对此,雅芳负责人回应,“直销员(下简称“SP”)由于工作性质决定了不可能天天带着雅芳这么多产品到处跑,所以从网上订货后往往会让配送员发到专卖店去。或者有直销员也会介绍顾客到专卖店去享受产品体验服务。对于由专卖店提供的这些服务,会有一定的服务费回馈到经销商手上。”该人士称,雅芳的单层次直销系统中,SP和专卖店是两个核心部分,虽然直销员不需依附在具体专卖店中,但两者之间又是互相服务的。
而对于举报人所称,雅芳的专卖店还会发展下线的问题,雅芳负责人指出,“雅芳作为单层次日化零售企业,和其它日化企业一样,经销商都会有一级、二级几个层次划分,不同层级经销商肯定会有辖区管理的问题,对此不能理解成‘发展下线’。”
直销业资深人士称,在雅芳的直销系统中,SP与主要以开专卖店为主的经销商之间是平衡的两个重心,两者之间的竞争一直是雅芳市场增长的动力之一。“ 经过前几年专卖店发展过快、管理跟不上的问题,雅芳近年对专卖店管理明显加强,2005年时全国专卖店有6000多家,目前只有5000家。”
然而,SP和专卖店两者之间的竞合关系,经销商又更多认为自己不占优势。据了解,经销商开设专卖店一般投入在5万元左右,且每月要求完成一定订货量。经销商认为入门条件不低,因此不满意进货价与SP一样。
对此,雅芳有关负责人称,专柜、专卖店、直销三个渠道,消费者对产品的需求都不一样,因此会在不同渠道上铺不同的产品来满足需求。目前雅芳“门对门 ”的送货服务是直销行业内最人性化的服务,“SP或专卖店在网上下单,公司就会直接从仓库发货到要求送货的地址,这个过程点对点最直接,背后要依赖优化的后台操作和更大的服务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