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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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12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关于对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公司)为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其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93.33%股权,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精制药)持有6.67%股权。截至2008年9月30日,医药公司资产总额为15.72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019万元,注册资本为4,500万元,2007年实现营业收入28.96亿元。随着医药公司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该企业对资金的需求越来越大,为满足医药公司经营扩张的需要,进一步推动医药公司不断发展壮大,公司决定对其增加注册资金。
具体方式为:公司以现金方式向医药公司增资1.55亿元,三精制药放弃本次增资,增资后,医药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其中:本公司出资占98.5%,三精制药出资占1.5%。
二、关于修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为加强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工作,公司进一步修订完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此次修订主要强化了对敏感信息的排查、归集、保密及披露制度,同时对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披露程序,重大事项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信息问询、管理、披露制度,以及信息披露的责任追究机制等事项予以进一步明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