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12名传销份子今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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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逼迫受骗网友加入传销组织,刘某等12名传销客竟将其关在屋子里长达四天,网友在逃跑时从五楼坠落受重伤。今天(2月24日),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由莲都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非法拘禁罪案件。
2009年7月12日13时许,在丽水专门从事传销活动的四川籍女子罗某,以做服装生意为名将河南籍网友韩某骗至丽水。到火车站接应的罗某将韩某带至接七弄租住的传销窝点后当即将韩某手机扣留,并劝其参与传销活动,韩某不愿意。于是,“传销经理”刘某就安排专门人员给韩某“上课”,做他“思想工作”,“教育”他加入传销组织,韩某始终不同意加入。
极力劝说不成,就限制人身自由。第二天,罗某将韩某挟至五坟纡另一租赁屋内,按照“传销经理”刘某的授意及安排,多人轮流交替,连续四天,每天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地对韩某进行跟随看管。 此间,韩某曾多次要求离开,均被拒绝。
7月16日上午8时不到,被拘禁近四天的韩某趁罗某等人在客厅下棋聊天之机,翻出阳台从五楼跳下逃跑,不幸摔成重伤。8时左右,当地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案赶到现场将12名被告人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某、罗某等人迫使他人加入非法传销组织,以全天跟随看管的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拘禁他人,造成韩某坠楼重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