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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非法传销首页 >> 打传前线 >> 甘肃首例"组织领导传销罪"案开庭 传销头目当庭悔过

甘肃首例"组织领导传销罪"案开庭 传销头目当庭悔过

2010-01-22 20:22:02  作者:樊丽 郭婧懿  来源:新华网  点击:
关键字:甘肃 传销罪 传销头目 悔过

    外地来兰男子吴升、袁峰以进行网络营销为幌,要求应聘人员购买价值2800元的产品才能获得加入资格的方式,将14名无业人员控制在滩尖子进行非法传销活动。昨日,这起堪称甘肃首例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的案件在城关区法院开庭审理。法庭上,作为传销主任的吴升悔过道:“希望法庭能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家属举报警方捣毁传销窝点

    2009年9月上旬,兰州市市长热线接到一名受害人家属的举报称,她的侄子、侄女被人骗入传销团伙无法脱身,请求援救。随后,市长热线将该线索转入兰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而后,警方开始对城关区雁滩一带的城乡混合区域进行调查,2009年底,警方在排查时发现,此处的一栋民房内有数十人聚集在一起上课,在其中一间房子里,凌乱地放着传销人员的十多个行李箱,通铺上放着上课用的笔记本,而隔壁屋内传出洪亮的传销口号声。警方断定这是一个传销窝点,随后民警出动,将两名传销头目抓获。

    传销主任民房内控制14名下线

    据了解,时任该传销组织主任的吴升,年约20多岁,被他的哥哥拉入传销团伙。年约30岁的袁峰被他的侄子拉入传销团伙,平时主要协助吴升的工作。2008年开始,吴升、袁峰等人在兰州市城关区盐场堡、滩尖子一带租住民房进行非法传销活动。作为头目的二人,在滩尖子传销窝点共控制约14名下线。吴升负责他们的衣食住行及思想灌输,二人在此活动中分别获利5700元。

    开庭审理“头目”称他还有上线

    昨日,城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吴升、袁峰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一案。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吴升、袁峰均予以承认。吴升称,2008年,传销团伙以推销“兰芝系列产品”为名,引诱他人加入,后来他们又以推销其他保健品为名,要求前来应聘的打工人员加入,该保健品每套价值2800元,每人必须购买10套,每套返利370元,但其实这些产品根本就没有。他在该传销团伙中只是处于中间地位,其上线是他哥哥。被告人袁峰称,吴升是他们这个14人团伙的主任,而他自己也是被别人拉进去的。

    指控新罪名传销主任当庭悔过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吴升、袁峰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罪。对此,被告人吴升当庭认罪,被告人袁峰的辩护律师为其作了无罪辩护,其辩护人认为该团伙像金字塔一样分布,吴升处于该团伙的第七层,袁峰处于底层,袁峰是被其侄子骗入该团伙的,无奈之下袁峰从家里骗了2万元购买了产品,并未对他人造成危害,因此其行为不构成组织领导传销罪。

    庭审最后,被告人吴升悔过:“在传销组织,我是一名害人者,但同时我也是一名受害者,我是被自己的哥哥拉入的,希望法庭能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据了解,该案是《刑法修正案(七)》中增设了“组织领导传销罪”后,我省适用该罪名起诉开庭的首案。该案未当庭宣判。(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鸣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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