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首例非法传销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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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屯溪区法院对黄山市首例非法传销案进行一审宣判,以组织传销罪判处被告人盛珍娣有期徒刑六个月。
2008年7月,被告人盛珍娣从老家江苏昆山来到屯溪,参加了名为“连锁销售”,实为非法传销的“香港腾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该传销组织要求参加者缴纳规定的费用、购买所谓的“登喜路”产品后方可获得加入资格。被告人盛珍娣缴纳36800元加入后,陆续发展多名下线成员。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盛珍娣以做茶叶生意等为名,将下线诱骗至屯溪,集中组织学习发展下线的技巧和方法,先后发展了6名下线,从中获取提成10000余元,晋升至“经理”级别,其行为已构成组织传销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