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人搞传销 自己落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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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在滁州市进行传销活动的青年,为逼迫被骗群众加入传销组织,竟采取拘禁的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近日,滁州市琅琊区法院一审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牛某、赵某等7人有期徒刑1年至拘役6个月不等刑期。
去年11月22日,被害人程某、王某和张某被传销人员以推销化妆品为由骗至滁州,后传销人员将他们带到滁城南谯北路传销人员租住处后,以给手机充电及看图片为由,将其手机予以扣留。在该室居住的以被告人牛某为首的传销人员,在牛某的安排下,由被告人赵某等6人采取白天跟随、晚上锁门等方式剥夺被害人程某、王某、张某的人身自由,以迫使3人加入传销组织。程某、王某多次提出离开不成后,乘夜晚牛某等人熟睡之机,用他人的手机偷发信息给朋友,请求报案。11月29日下午,公安机关在牛某等人的住处成功解救了程某3人,并抓获各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