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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军少女被骗湖南跳楼自救

2009-07-10 09:27:04  作者:张明珍  来源:三峡传媒网  点击:
关键字:少女 被骗 跳楼自救

  法律援助,湖南维权获赔6万
  
  7月3日上午9点左右,点军司法局大门前,一对中年夫妇和一个19岁少女,手拿一面鲜红的锦旗,上书“济困扶危,匡扶正义”,直奔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而来。
  
  这个19岁的少女名叫姜越,家住点军区联棚乡,于今年2月被骗进湖南邵阳某传销组织,为脱身她被迫从二楼跳下,却造成8级伤残。家里为其已花费医疗费3万多元,二次手术费用还需2万余元,走投无路之际,点军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向他们伸出了援助之手。
  
  经过1个多月的多方奔走,6月29日,姜越索赔案在湖南邵阳北塔区人民法院如期开庭。事前,点军汇丰法律服务所李占国主任多次与当地媒体、公安、检察、法院及被告进行了沟通,经过大量工作和多方争取,最终与二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姜越及时获得各种赔偿6万余元。
  
  7月8日,记者一行来到了位于大山深处的点军区联棚乡楠木溪村一组姜越的家中,经过近一个小时的车程,车在一栋有些破旧的二层小楼前停下。姜越和父母都迎了出来,还处在康复期的姜越看起来精神还不错,时至今日,她仍不后悔当初选择跳楼逃跑而导致受伤的经历。
  
  传销骗局,花季少女身陷魔窟
  
  据姜越介绍,她跟家住夷陵区的邓某在城区某宾馆实习时认识,当时感觉邓某人比较老实憨厚,实习结束,姜越到市区某儿童摄影中心上班,其间,两人仍然保持着联系。
  
  今年2月中旬,邓某多次给姜越发短信,起初说是在湖南开店,卖小饰品,生意不错,让姜越也过去找一份比较满意的工作,姜越不愿意离开家乡到外地工作,于是就拒绝了。后来,邓某又以游玩为由多次请姜越到湖南邵阳去玩,没有多想的姜越动心了,2月24日,她向摄影中心请假4天,于25日乘车去邵阳。
  
  2月26日早上6点,在火车上颠簸了近12个小时的姜越到达邵阳火车站,邓某和另一名年龄相仿的传销人员王某到火车站接到姜越后,先安排姜越在一家旅社住下休息,然后带着她在市区玩了一天。
  
  当天下午4点多,邓某带姜越来到邵阳城区西湖桥时,以自己的手机没电为由,将姜越的手机拿走,姜越多次索要其仍以种种借口拒绝归还。
  
  晚上8点多,邓某与王某将姜越带到他们租住在邵阳市北塔区渔苗场路五栋9单元201房。进房后,姜越发现房子比较简陋,多人居住,却连床都没有,被褥都是直接铺在地上的。
  
  通过与周围的人接触、聊天,联想到以前在电视上看到的类似的画面,姜越隐约发现房间的人都是搞传销的,就提出要走,并再次向邓某索要手机,邓某仍然不给,并尽力拖着她。
  
  执意要离开的姜越本想通过大门离开,可是屋子里一个传销小头目苏某凶巴巴地站在门口,还威胁她说:“如果你想从这里走,你就完了。”听见这话姜越只得浑身发抖地坐到凳子上。
  
  跳楼脱逃,受伤入院机智求救
  
  2月26日晚上11时许,屋内其他人都睡觉去了,只有苏某一人看守着姜越,还不让她开灯,不让她说话。姜越非常害怕,不敢想象如果单独和苏某相处一夜会是什么后果,想到既然只是2楼,如果从窗户跳下去应该不会死,于是她以上厕所为名,进去后把厕所门反锁,从窗户跳了下去,跳下去后再想逃跑时,已经跑不动了。

 
    得知姜越居然从窗户跳了下去,又受了伤,不想弄出人命的苏某、邓某等人还是把她送到了邵阳市医专附属医院抢救。
  
  尽管如此,传销人员还是没有放弃将姜越拉进传销组织,在医院里有人守在大门,有人守在科室门口。医生治疗时察觉异常连忙询问,邓某回答说他们是邵阳某大学的学生,姜越是不小心从楼上摔下来的。
  
  而此时求救心切的姜越抱住医生的手向医生求救,说他们是骗子,心领神会的医生把姜越的腿按了一下,暗示她不要声张,因为此时邓某还在屋内。
  
  医生告知邓某姜越还不能坐立,遂让邓某搀扶她,就走出了病房,并将门反锁。出去后,医生马上报了警,警察迅速赶到后将邓某当场抓获,后经邓某指认,警方在出租屋内将苏某抓获。
  
  经邵阳市公安局北塔区分局侦查,苏某和邓某于5月18日以涉嫌非法拘禁罪被移送北塔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8级伤残,举债治疗求助媒体
  
  经鉴定,姜越摔后导致第五腰椎爆裂性骨折并双肢不全瘫,于3月3日在邵阳市医专附属医院施行“椎弓根螺钉内固定,腰5椎板切除减压+后外侧植骨融合术”治疗。
  
  经司法鉴定,姜越的伤情为轻伤,伤残为8级,后期还需住院再次手术。在当地住院治疗38天后,父母为其治疗花去了家里所有的积蓄,还向亲朋好友借债不少,邵阳市医专附属医院看他们家情况比较困难,也为他们免去了1000元的护理费,并送上了回宜昌的路费。
  
  医疗费用花了3万多元,二次手术费用还需2万余元,正当家里不知道该找谁,无路可走时,5月24日,姜越在三峡电视台上看到了一件跟自己类似的事件,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她拨打了电视台的热线电话求助。
  
  令姜越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接到她的求助电话后,三峡电视台《直播宜昌》栏目组记者迅速与她及其家人取得了联系,并将她受伤的情况向市司法局反映,市司法局当即委托点军区司法局为姜越提供法律援助。
  
  走投无路,法律援助伸出援手
  
  5月26日中午,姜越及其父母来到了点军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考虑到姜越家里经济比较困难,姜越又是因为特殊事件受到的伤害,该中心当天就为其办妥了法律援助的相关手续,并指派汇丰法律服务所李占国主任受理此案。
  
  点军区司法局对这起法律援助案件高度重视,因为跨省办案,去一趟很不容易,局长黄刚亲自主持案情分析会,从写诉讼文书,到去当地调查取证,最后到当地人民法院立案,都是有条不紊地进行,做好了各种准备工作。
  
  6月8日,姜越向苏某、邓某附带提起了民事诉讼,在诉状中,她要求二人一起赔偿各种费用共计10万余元,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月21日,北塔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苏某、邓某非法剥夺姜越的人身自由,以非法拘禁罪对二人依法提起了公诉。
  
  6月29日,此案在湖南邵阳北塔区人民法院如期开庭。由于准备充分,事前,点军汇丰法律服务所李占国主任多次与当地媒体、公安、检察、法院及被告进行了沟通,经过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大量工作和多方争取,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为姜越及时获得各种赔偿6万余元。

责任编辑:鸣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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