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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非法传销首页 >> 传销研究 >> 涉传的恶果——雅芳 康力 涉传事件分析

涉传的恶果——雅芳 康力 涉传事件分析

2009-07-03 09:39:09  作者:李翔  来源:直销博客网  点击:
关键字:涉传恶果 雅芳 康力 分析

      昨天,媒体突然爆出两大新闻:“雅芳”、“康力”“涉传”了。

      前者是雅芳(中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因涉嫌传销被哈尔滨市工商局南岗分局调查;

      后者是记者通过三个半月的暗访,一层层揭开了康力广东康力医药有限公司长春物流配送中心(以下简称康力长春店)的“市场计划”的内幕。

       既然已经立案调查,总得有个结果或说法吧。我们不妨对这两起“涉传”事件做个详细分析:

一、 为什么称“事件”?

      之所以称“事件”,是因为他们都是拿牌公司,特别是雅芳,毕竟《直销条例》是为她量身定做的,雅芳是政府的“好孩子”——世所公认,如今也涉传了。

      最要命的是:2009年6月3日下午,由总部设在广东的雅芳、安利、广东康力、无限极、广东太阳神及完美(中国)六家直销企业共同发起制定的《广东省直销行业自律公约》在广州签署,仅仅过了二十天,六家《自律公约》企业就有两家“涉传”被立案调查,《自律公约》尚未满月,“皇帝的新衣”就被揭破了。

二、 如果证据确凿,将会出现以下后果

      1、刑罚并重。

      (1)根据《组织领导传销罪》的规定:当有人判刑入狱,而且人数不在少数,至少团队领导人、公司高管难脱干系。

      (2)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这两家公司将面临最高达200万元的罚款。

      (3)吊销“直销牌照”也在情理之中。

      如果证据确凿,刑罚并重,那么,其他拿牌公司呢?他们会不会是“漏网之鱼”——一场对拿牌公司的全面打击将不可避免,打击的结果只有一个:中国直销将被全面禁止!

      2、只罚不刑

      即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或者“公益”公关后,罚款了之。

      如果“只罚不刑”,当地监管部门会不会“授人以柄”,他们的执法意图是否有问题?是否为钞票而来?如果是这样的话,“涉传”案是否会牵出“腐败案”?

三、 如果证据不足,当地监管部门将面临:

      1、 扰乱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企业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这对于举国上下抗击金融危机的“和谐”环境将构成极大的破坏,势必引发当地监管部门领导人的“引咎辞职”。

      2、 引发“行政诉讼”乃至“国家赔偿”,影响面进一步扩大------

四、还有一种情况发生,就是“涉传”公司将有关“涉案”人员开除,并发表公司声明,声明这是因为个人“违反公司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所进行的传销活动,公司为了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尊严,决定将有关人员一并开除。同时声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遵守国家有关直销的法律法规政策,做政府的“好孩子”。

      总之,这两起“涉传”事件绝对不是普通的传销案,肯定要有人付出代价:要么是涉传当事人;要么是涉传公司;要么是当地监管部门!

      顺便说一下,本来一个小时就可以拿到的拿牌公司“市场计划”,这个记者竟用了“三个半月的暗访”,这样“卧底”是否有“公款消费”之嫌?我们拭目以待!

      我们期待媒体的进一步跟踪报道!

责任编辑:鸣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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