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发现书面警告 二次发现罚款5-10万
关键字:书面警告 罚款
执法机构拟加大对相关房东或中介公司的处罚二次发现罚款5-10万
执法人员介绍,传销是被国家明令禁止的一种非法经营活动,是“经济邪教”。不法分子常以介绍工作为幌子,以高额回报、快速致富为诱饵,采用各种蒙骗手法,诱骗亲朋好友参与,致使大量群众上当受骗,甚至倾家荡产,不仅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有的还引发杀人、抢劫、偷盗等刑事案件,被称为社会的一大“毒瘤”。
“这是一个充满魔力的‘陷阱’,实际上,传销是上线靠下线交钱来不断获取更多的金钱,只有极少数传销头目能够诈骗到大多数人的钱财,广大底层人员根本赚不到钱,最终只能付出惨痛的代价。”执法人员介绍。
“发现一起马上查处一起,绝不让传销活动蔓延。”王新天介绍,目前传销窝点藏身于居民楼,从此前的打击效果来看并不理想,按目前的法律,对传销人员也只能教育和遣散为主,因此没过多久,传销活动又再次现身。
由于一些房东或中介公司在租房时把关不严,往往成为组织者利用的场所,鉴于此情况,工商部门在加强打击力度的同时拟加大处罚力度,第一次发现,对房东或中介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第二次发现,将处于5万元-10万元不等的罚款,从根本上引起房东或中介公司的重视。同时群策群力,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一有发现涉嫌传销活动及时与工商部门或公安部门取得联系,把传销活动消灭在萌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