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生活费一元钱 宣汉传销窝点骗局揭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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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至4月28日,宣汉县工商、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通力合作,经过数日追踪,一起涉及45人的传销团伙终被捣毁。一群居住在宣汉城各个出租房内、神秘外地人的真正身份也被揭晓。
在该案调查过程中,让执法人员震撼的是,每个传销人员的来历充满辛酸和欺骗,在传销的日子里,锦衣玉食的生活仅仅是“金字塔”上层人士给他们描绘的憧憬,终日一碗白米饭就算了事。他们的生活艰辛而孤苦,他们又是怎样枉用自己的理性和智慧走进这个圈套……4月29日下午,本报记者赶赴宣汉县工商局采访了相关办案人员,翻阅了询问笔录,为读者勾勒了一幅传销生活乱像。
日生活费一元钱
“真没想到,他们的生活开得太差了,真是太差了,看了就令人心酸!”凡是到过现场的执法人员都如此说。
据了解,该批传销人员活动地点总共5处,培训地一处(宣汉县东乡镇石岭路某职业技术学校)、居住地4处(宣汉县河鲜楼9楼、香正食府附近居民楼4楼、泰和楼背后一居民楼6楼、宣汉西中附近一居民楼)。28日下午14时,工商、公安、卫生、民政及社区工作人员总计近百人兵分5路,同时突击以上5个传销窝点。
“我们刚冲进房内时,刺鼻的气味简直令人连连作呕,他们的生活条件实在让人难以置信。”一名执法人员介绍,他们冲进一房内时,一股刺鼻的气味迎面而来,由于室内根本没有良好的通风条件,这股气味聚集在屋内根本出不去。该窝点共有2个房间,一个房间是空的,比较干净,是他们用来活动的场所,另一个房间的地面上全铺上了一层薄薄的泡沫垫,一个角落里堆放着几床陈旧的被单。还有一小块泡沫垫上摆放着10余套碗筷,等着开饭。执法人员发现,他们准备的菜仅是一盆白菜汤。
执法人员突击另一个窝点时,发现数名传销人员正在吃午饭,他们围成一个圆圈,每个人端着一碗白米饭,中间是一大盘炒豌豆。这些传销人员每人每天生活开销1元钱,吃的都是最简单的饭食,睡的都是通铺,大多数人的脸又黑又瘦。据屋内传销人员讲,他们每天如此,这和他们面对执法人员所称的高收入截然相反。
45个人45个骗局
在这起传销案中,虽然没有暴力和限制人身自由,却都是被骗来到此地,并终日生活在一个又一个圈套中。
该案举报人,大志,现年31岁,家住广西省柳江县。4月13日,大志接到弟弟的电话,称他在四川省宣汉县一煤矿打工时手被扭伤,现在宣汉县医院住院治疗,请带1万元现金前来护理。14日,心急的大志赶到宣汉后发现弟弟并未受伤,还亲自到车站来接自己。当天,弟弟将他带到一出租屋住下,第二天又带到一学校教室听课。大志发现,在场听课的人员约有五六十人,而且广西、广东、新疆、浙江、东北等全国各地的人都有,大志当时就意识到了这群人在搞传销活动,随后想方设法摆脱传销团伙的控制,赶往公安部门举报。
像大志这种被骗来的人,比比皆是,每个传销人员都是经过一个“美好”的骗局而到达州宣汉的,而大多骗局的设计者就是一个叫马文才的人。
龙晖,25岁,广西省西林县人,马文才通过网络聊天,叫其到宣汉搞直销,待遇从优。龙晖从南宁至重庆到达州再转至宣汉,辗转入了骗局。
温伯德,30岁,广西省柳州人,今年3月,到当地人才市场应聘,自称是某公司宣汉业务负责人的马文才让其到宣汉搞推销,随后,在丰厚月薪的诱惑下,他来到宣汉县。
卢燕萍,22岁,广西省南宁人,之前无职业,被网上认识不久的网友马文才骗说宣汉这边有很好的工作,每个月的工资就是3000元至4000元。没几天,卢燕萍也来了宣汉。
据宣汉县工商局经检大队大队长苟汝德介绍,在挡获的45名传销人员中,超过一半的人都是通过网络聊天而被骗来宣汉的,随后,又开始自己设骗局发展下线,对象有恋人、有兄弟、有父女,可谓45个传销人就有45个骗局。苟汝德说:“目前,传销人员不仅通过网络发展下线,而且还将黑手伸到了人才市场,防不胜防。”
经询问得知,这批传销人员以推销黑龙江某时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保健品为名开展传销活动。与其他传销模式相同,先交钱买产品,只要交2770元购买一套保健食品就能成为公司的顾客,一个顾客发展4个以上的下线,在传销组织内就能取得公司VIP客户资格;发展16个下线,成为公司直销员;有97个以上的下线叫作经理;有513个下线的,就升为总经理。不同层次的人每卖出一套产品后,就能获得不同比例的返成,并且提成比例也依次递增。但是,传销人员纷纷坦言,他们购买产品后,从没见过产品,但不过也不重要,所买产品并不是自己的生活必需品,只要能从下线那里赚到钱就行了。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从他们的操作方式不难看出,这就是典型的传销活动。”苟汝德说。
传销女子的独白
在传销人员中,有一名叫小蓓的女子,当她自知陷入传销陷阱后,骗来了父亲和弟弟,可是又很快让父亲和弟弟离开宣汉。她在她的日记里写满了她内心的痛苦和矛盾。
“2008年9月8日,给家里打了电话,除了安慰家人外,说自己在这边帮人做运煤的买卖,现在想悄悄出来自己搞,弟弟反正没事干,干脆过来做事,自己赚点钱,不过要交一万元押金……”
“9月18日,老爸和弟弟一起来了……”
“9月19日,听了课后,回到宾馆,我逼老爸和弟弟一起回去。我怕他们也被洗脑,怕又失去一位亲人,我对老爸说,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已被洗脑,是我自私,是我任性。老爸走的时候给了我1110元钱,叫我好好生活……昨晚,一夜没睡好,一直在吸烟,躺在床上没开灯,老爸是疼我的……”
据询问小蓓的执法人员称,在询问期间,经过执法人员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她认识到自己行为是错误的,不管是对亲人还是朋友,都有危害。在离开时她还希望执法部门能够严厉惩处传销组织人员。
传销人员也“学法”
从传销人员的大量笔记中可以看出,他们每个人“入门”时都详细学习并研究了《禁止传销条例》。一名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并不是在学习法律,而是在寻找法律的漏洞,以应对以后可能遭遇的询问。果然,这批传销人员带至工商局询问之初,他们很多人员很会回避执法人员的问话,甚至还鼓动执法人员也去做传销。
当日,记者赶到宣汉县工商局时,执法人员已经结束了对多数传销人员的询问工作,只是还在集中人力加紧询问3名涉嫌组织的人员。由于他们狡猾之极,几个小时下来,进展缓慢。“他们在编造事实,可是我们又找不到充分的证据证明他们就是组织者,也不清楚违法所得的具体金额,很难做出相应处罚,更难定其组织传销罪,几个程序之后,还得放人,他们回去后,一部分人还干传销。不过,这也让我们工商执法人员意识到,要不断积累办理传销案的经验,创新办案思路和手段,提高综合办案能力。”宣汉县工商局赵毅局长说。
另外,该传销组织的教学点就在一个职业学校的一个教室里,这就是说这个职业学校为其提供了活动场所,按照《禁止传销条例》规定,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该职业学校是否会得到应有的经济惩罚呢?记者将继续关注。否则,一些个人和单位在经济利益的趋使下,会不断地向传销组织提供活动场所,并且放松对出租屋的监管。
据一专业人士称,近几个月以来,一些外地人陆续到达州开展非法传销活动,对我市经济社会秩序的影响会越来越明显,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打击姿态和有效的处罚手段,传销活动势必更加猖獗。同时,也希望我市市民提高警惕,严防自己和家人陷入传销的骗局中。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