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发布警示:四大传销手法布下骗人陷阱
关键字:南宁 传销手法 骗人陷阱
3月22日,记者从南宁市工商局获悉,南宁市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发布警示,以增强广大市民远离和抵制传销的意识,提高识别传销的能力。
据介绍,目前,有传销组织假借“服务北部湾大开发”等名义,以高额报酬为诱饵,诱骗或逼迫他人到南宁市参加传销。
此次警示,揭露了当前4种常见的传销手段。第一,利用虚假信息传“人头”的传销。一些传销分子利用当前就业难等社会问题,打着“资本运作”和“资本营运”的旗号,借用招聘工作、创业致富、合伙做生意等各种幌子,通过亲人、朋友、同学、战友等社会关系,诱骗返乡农民工和大中专毕业学生等群体加入传销组织,进而采取限制人身自由、“上课洗脑”等手段,诱骗或逼迫参加传销。
第二种是假借“直销”和“扩张业务”的名义从事团队计酬传销。一些传销组织打着“连锁销售”、“特许经营”、“连锁加盟”的幌子,以高额报酬为诱饵,采取发展加盟商、业务员、优惠顾客等形式发展下线,并且以发展下线的数量和销售业绩为计酬依据。
其三是网络传销。传销组织打着“网上投资”、“网络直销”、“网络营销”等旗号,通过互联网发布虚假发财致富信息,诱骗群众通过银行(网上电子银行)缴纳入门费或加盟费,并在网上注册为会员或代理商,依靠介绍发展下线加入谋取非法利益。
第四种是传销组织向校园渗透。传销组织利用一些大学生迫切希望寻找赚钱捷径和自主创业的心理,使用互联网、校园宣传栏等渠道,发布“参与创业”和虚假“招聘工作”等信息,诱骗在校学生参与传销。对此,广大学生在求职和创业的过程中,如果遇到可疑信息,应当及时向工商和公安部门咨询。
据了解,在2008年南宁市打击传销的典型案例中,这些传销手段已“屡见不鲜”。比如广西一家电子商务公司,从2007年2月起,便要求“业务员”通过认购该公司商品等方式,取得加入和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形成上下线关系。该公司还设置了“双轨对碰奖”、“培育奖”等,以发展的下线人数和销售业绩为依据给付报酬,进而牟取非法利益。2008年被查处时,该公司共发展会员1.3万余人,涉案金额达5000多万元。目前,该案件11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还有一个是名不副实的“富人俱乐部”。市民易某向一家名为“富人俱乐部”的传销组织交纳了20万元的申购款,成为该组织的高级会员。之后,易某采用拉人头、卖份额等方式,在南宁发展了16名下线加入“俱乐部”。这些参加者分别交纳3800元、3.68万元或6.98万元等不同份额的金钱,就可以按照交纳金额和发展人头数实行“五级三晋制”,并根据级别、发展下线数量和申购份额款为依据获取报酬。目前,易某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