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陷传销跳窗成功逃 公安部门:切勿听信传销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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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凌晨2时,赣州110民警在红旗大道国光超市门口救助了一名湖南籍男青年,该男子身陷传销组织后,因不堪忍受他的上线不择手段地索要钱财而寻机跳窗成功脱逃。而几天前,一名福建青年被要求加入一传销组织,遭拒后其人身受限制,后幸被警方解救。据介绍,近期,一些传销组织在赣州城区活动频繁,警方提醒市民:切勿听信传销谣言,误入传销组织。
案例》》传销有抬头之势
当日,记者从赣州市公安局巡警支队二大队了解到,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农民工返乡,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增大,诱骗学生、农民工、下岗人员参与传销活动目前正呈抬头之势。2月26日下午3时许,重庆籍男子刘某根据老乡提供的线索,前来赣州寻找被传销人员已控制一个多月的侄儿时,在城区文明大道水泵厂附近被一伙传销人员殴打后,其侄儿又被强行带走。3月12日下午4时许,福建籍青年梁某在一旅馆被两男两女要求加入其传销组织,遭到梁某拒绝后,被他们以扣压行李包裹、限制出行等非法方式对其进行人身限制,后在群众的报警下被警方解救。
据警方介绍,非法传销主要针对的是渴求暴富的群体,通过授课培训、精神控制等手段进行“洗脑”,使受骗者“心甘情愿”掉入陷阱。近期在我市进行非法传销的主要特点有:散播谎言,编织骗局,打着“直销”、“连锁经营”等幌子诱骗他人参加;采取暴力和精神双重控制,使参加者很难脱离传销组织。为此,不少人被“洗脑”后,深陷其中不能自拔,有的传销人员从受骗者变成骗人者,把同乡、亲戚等骗入传销组织,形成“滚雪球”式的恶性循环。值得特别注意的是,现在,许多传销组织往往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等合法证件,打着合法公司的旗号来进行传销活动。
症结》》传销组织屡打不散
去年6月期间,赣州市公安局巡警支队二大队110民警和赣江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和工商部门一起联手行动,在城区东郊路沙场附近一民用出租房内摧毁了一个传销团伙,就在这样一个连窗户和一张板凳都没有的毛胚房内,却聚杂着30多名懵懂少年在那里听课,憧憬着“光辉的未来”。更有甚者,民警对某个女青年进行教育时,这名涉世未深的女孩子却高唱流行歌曲《真心英雄》。事实上,最终幡然醒悟决意脱身的并不常见,更多的是身陷其中者,这些人往往情绪持续亢奋、“信念”固执。
而这样的场景,我市公安和工商部门在执法行动中,已屡见不鲜。传销组织究竟用什么方法使一个思维正常的成年人被套牢,而且心甘情愿被利用呢?
据民警介绍,传销人员主要是通过一系列洗脑手段,对他人实施精神控制,最后步入到认识误区,成为传销组织中的一员。其洗脑活动主要是:
一是“热情接待”,通常传销人员会以介绍极具诱惑工作或异性见面交友,将受害者骗至外地,对其异乎寻常的热情接待,谋取受害者的好感后直接拉入窝点控制其人身自由。
二是利用“成功学”,也就是等受害人被骗来后,马上就是进入听课阶段。虽然受害者尚未加入传销组织,但是正式洗脑已经开始,讲演中充满了一种空洞的激情,能说会道的“讲师”巧舌如簧,或结合卡耐基、李嘉诚等一些企业成功人士的奋斗发家史、或传授经济、数据、图表等“理论”教育,或通过《方与圆》、《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做自己想做的人》、《谁动了我的奶酪》等书进行“励志”,这些洗脑的内容,几乎都是物色一些“成功者”进行现身说法或迎合了被骗者急于“建功立业”和摆脱经济困境的心理,向听讲者灌输速成、暴富理论。
警惕》》传销犯罪呈现新特点
针对目前频繁的传销活动,赣州警方向公众通报了当前我市传销的主要手法和特点,希望群众提高辨别能力,谨防受骗。
欺诈特点明显。传销大多以销售化妆品或保健品为名义,欺骗他人加入传销组织。绝大多数人员加入后,根本没见过或接触产品,然后通过“洗脑”和人身控制,使新加入者成为下线,再从新发展的下线入伙费中提取非法利润,从而形成恶性发展的“金字塔式”传销网络。大多数传销人员开始是“上线”的受骗者,而后又积极发展“下线”去欺骗他人。
多为青少年和流动无业人员。加入传销人员大多为流动人口,以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为主。传销人员还呈低龄化特点,不少是刚走出校门甚至是在校的大中专学生,其社会阅历浅,思想单纯,易上当受骗。每骗到一个新成员,组织头目就收掉其身上的手机、财物和身份证件,限制其人身自由,反复灌输“成功”理念进行“洗脑”,鼓动其加入并逼迫其诱骗亲友、同学加入。可见,传销对社会亲情、友情等社会关系和道德规范造成极大冲击,成为一种社会“毒瘤”。
传销组织有些“变异”。近年来,为逃避公安机关和工商部门的打击,同时为了更好地进行欺骗,传销组织往往也用“挂羊头卖狗肉”的伎俩:
一是利用网上交友或介绍工作的方式将外地人员欺骗入伙。
二是有些传销组织往往冒用“安利”、“天狮”等国内正规直销行业,企图混淆视听。据“天狮”直销公司赣州分公司工作人员陈红介绍,近期工商部门查获的一些案例当中,有不少传销组织直接冒充“天狮”品牌进行欺诈活动。
三是采取所谓“消费联盟”、“网络促销”、“滚动促销”等营销方式开展“变相”传销活动。
四是传销组织大多较为隐蔽,“授课”点多转移至城乡接合部的出租房内,传销网络在一个城市的不同地点或几个城市之间经常变换窝点位置。
警方称,将结合当前传销犯罪呈现出的新特点,联合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继续开展有针对性的区域性专项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