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胶州市 构建“无传销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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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打击非法传销 活动中,山东省胶州市工商局“四网”推进 构建“无传销社区”。
一是构建社区教育警示网。建立完善“1+1”打传工作机制,即一个社区配备一名公安民警(公安边防民警)、一名工商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所在社区的防控工作,发挥基层工商所、派出所对辖区民情商事、人口流动、房屋租赁等情况比较熟悉的优势,重点加强对常住、外来人口以及出租屋业主的宣传教育和巡查监控,做到人员到位、职责到位、制度到位。在社区内聘请政治素质高,工作经验丰富的志愿者,作为“打击传销义务宣传员”,配合工商、公安等部门每季度在社区开展一次打击传销法制教育课,宣传打击传销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曝光违法传销的典型案例,讲解传销活动的危害,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传销。
二是构建社区群众防控网。在市内各大社区,建立推行“楼长负责制”。每个楼座选出一名素质高、情况熟的居民担任楼长,负责本楼防范指导工作。在农村社区,每个社区都成立了由6—12名思想觉悟和群众威信高的老党员、退休干部组成的“夕阳红巡逻队”,在高发敏感区域实施不间断巡逻。同时构建信息平台,建立传销组织和传销人员信息库,排查有效线索,制定行动方案,及时捣毁传销窝点,清理传销人员,抓获传销头目及骨干分子。
三是构建社区业户责任网。针对传销人员依托租赁房屋开展传销活动的实际,通过联合公安部门采取签订业户安全责任书、建立档案、包户到人、定期巡查等措施,加强对社区内出租房屋业户的管理,提高其责任心,增强其安全防范意识,从源头上卡住传销的软肋,使出租屋主不想租、不敢租、不能租屋给传销人员,彻底铲除了滋生传销的“土壤”,避免了传销活动的“死灰复燃”,促进了社区和谐稳定。
四是构建执法监管网。建立健全日常监管、综合执法、区域协作、应急处置等一系列制度。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将打击传销的日常监管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基层工商所、公安派出所,落实到居委会和村委会。工商、公安部门利用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和110报警网的优势,为群众举报传销提供方便。对群众反映的传销案件,快速反应,及时处置。我们规定凡是接到群众举报传销的案件,在城区公安、工商执法人员必须在15分钟内赶到现场,在乡镇必须在30分钟内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