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发展同学搞传销引发血案 被判4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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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生命逝去,说对不起还来得及吗?”因传销引发的一起非法拘禁致人死亡案,邓香香昨日站在了被告席上,除了痛哭,她留给数百名旁听村民的只有“远离传销”的劝诫。
“父亲因我的过错一夜苍老了许多……对不起,原谅女儿的不孝,我错了!”昨日在大明宫街办后围寨村的宣判现场,作为被告人之一的21岁的邓香香痛哭流涕……
2007年底,邓香香从广东一所技校毕业,为了找到一份好工作四处奔波。2008年4月,一个技校同学打电话说,帮她在西安物色了一份工作。邓香香来到西安参加培训,“从培训开始到现在,我没见过任何产品。”但课堂上讲师激情洋溢的言语,给她带来对未来的憧憬。一个月的学习后,她被任命为主任。
同年6月30日,刚从江西某学院毕业,来西安与邓香香在一起搞传销的王勋,打算发展同学涂某为下线,于是打电话以“帮忙找到工作”为由,将涂某骗到西安,并将其带到大明宫街办杨家庄传销组织租住的民房。王勋借故拿走了涂某的手机,并做工作强迫涂某参加美容产品传销,遭到对方拒绝。随后,王勋与邓香香反复给涂某“洗脑”,阻拦其离开。次日上午,涂某与王勋下跳棋时再次提出要走,王勋劝说涂某留下来再看看。中午,外出归来的邓香香叫王勋等吃饭,在其他人出门后,涂某反锁房门,打开窗户从二楼跳下,不料头部先着地。王勋、邓香香发现后,立即将涂某送往医院,但因“高坠致重型颅脑损伤”,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医院向警方报警后,王勋在医院被抓获,邓香香请示传销组织头目后逃离现场,9月落网。得知子女出事,两被告人的父母在家乡和西安间多次往返,并赔偿了涂某家人65000元。
未央区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王勋、邓香香为使他人加入非法传销组织,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导致其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鉴于王勋在罪行未被发现前,被公安机关盘问后能如实交代,邓香香系从犯,可减轻处罚,遂判处王勋有期徒刑7年、邓香香有期徒刑4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