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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是传销的末日?

2008-08-26 09:00:54  作者:告诉你真相  来源:中国直销网  点击:
关键字:何时 传销 末日

        今天听到一个期盼已久的消息,国家将修改刑法,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刑法修正案草案中正式新增“传销罪”:任何组织、领导实施传销行为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虽然这样的处罚实在太轻,但是增加“组织领导传销罪”,打击传销终于有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了!

        对于传销,我的认识比谁都深刻!很多有关直销传销的所谓专家很多,经常在媒体上连篇累牍的大谈什么什么经验,让真正明白直销和传销的人觉得搞笑,感觉这些人谈经验像跳梁小丑。什么是经验呢?经验就是经历之后的体验,包括感受和分析以及领悟到的更深层的东西,总结出来的心得体会!那么请问各位专家,你们有谁经历过直销的成功过程或者传销的失败感受呢?经过了多少?走到什么位置?

        听到别人的只言片语就大事渲染,妄加猜测和假想,然后用自己少的可怜的知识和经历来分析这么令社会不安的问题,你们不觉得在误导国人,在祸国殃民吗?大陆的直销经历了18年,但是这18年里若干的民族直销企业有谁真正做大做强可以跟外来的资深直销公司抗衡呢?应该说没有!!现在请那些直销专家们给点合理的能够让国人原谅的理由先。我觉得这根本上就是直销分析研究出了问题!分析研究以国外的直销发展成功的国家来分析,只看到人家发达国家的直销现状,忽略了人家国人的生活观念和人家的经济环境及经济现状,典型的画虎类犬,误导国家的有关部门,制订出不太适应的政策。打了败仗不是司令员的错,是参谋部和参谋长的错。

        对于打击传销,从曲玉军到叶飘零到现在的反传销联盟以及李旭,都是有过一定经历的,还都比较实际,不至于像苏某中张某辉那样信口雌黄,胡说八道!虽然曲玉军先生和叶飘零现在淡出反传销界,这都是可以理解的,他们有他们的实际情况和自由,我们没有必要评论指责。李旭反传销干了三年多了,经历和承受的东西太多太多,其精神可嘉值得佩服和支持,事实上也确实得到很多传销受害者的尊崇。反传销志愿者联盟是比较健全组织管理的民间组织,为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做出了自己的努力和贡献。曲玉军和叶飘零是南方传销(即所谓的连锁销售、1040项目、北部湾开发等为幌子,交3800一份的入门费,可以买11份的高起点36800和最多21份的69800,如果你认为我算错了数字的话只能说明你不懂)的经历者和受害者,而反传销志愿者联盟和李旭代表的是北方传销(一般是假天狮、武汉新田、蝶贝蕾、广州天翼、贵州红跃、本溪中绿以及得利国际等,多是2800和2900的入门费)的经历者和受害者,但是现在以利剑为领导的反传销志愿者联盟和李旭已经是国内的反传销主力军了,南北皆打!

        以往我接到很多的咨询电话,都指出传销所在的地方执法部门打击不力,行政不作为,举报打击也只是查抄窝点,驱散和遣返人员,根本没有一点正面的打击效果,反而被传销人员利用,拿来迷惑新朋友说都是为了保护传销发展的。适得其反,可笑可悲!很多地方媒体也是只要新闻素材,不顾事实真相;只管宣传执法,不顾社会实际作用;也起到了推波助澜,导致传销泛滥成今天这样的局面。如果有哪个地方政府觉得我说的不正确不客观,你们私下里做一个新闻回访看看实际效果啊?

        从7月1日到9月30日,国家工商总局和公安部联合发文件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部署了行动,成立了以负责省长为领导的“打击传销督查组”,可谓生声势浩大。但是我相信两部委要的不是声势而是实际效果,可是恰恰各级执法部门只做到了声势而没有多少效果。主要原因也不能全怪地方执法部门,因为他们执法过程中没有适应的法律法规,只能参照非法经营或者非法集资等其他相关法律来进行处罚。唯一可以用的就是《禁止传销条例》里对为传销提供场所的房屋业主的处罚条款,但是却没有可操作性,因为条例规定的是处以“5万至20万的罚款”。那些出租屋或者出租的传销人员培训课堂就是简易的棚屋,总的不值几万元,而且多半是违章建筑,你叫房东缴5万,不是笑话吗?

        还有就是各地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只知道传销,却对传销的参与人员的情况和心理了解很少,要求执法人员做到有效执法确实很难。因为传销参与者的情况和心态一般普通的外人是不了解的,所以打击就像隔靴挠痒,伞定泼水,看是有用,实则相反!如果有地方政府愿意,我和反传销人士都愿意义务出力,对执法人员进行“传销参与者的心理分析”和“打击传销效果评估”的培训!

        现在联合打击专项整治已经过去两个月了,效果令人堪忧,在这种时候国家立法体系提出增加“组织领导传销罪”应当是最恰当的时候,也是有原因的!不管以前怎么样,都成为了过去,留下很多东西需要国家相关部门和各地政府及执法部门去总结去反思。但是以后就不同了,虽然传销组织和操纵者处处小心行踪诡秘,时时不忘反侦查不留痕迹,但是有了专门的打击传销条款,最终肯定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有了国家政策加法律的支持,再加上众多的传销受害者和反传销志愿者及反传销人士的共同努力,传销的灭亡不再遥远!!

        其实传销还有自身最致命的弱点,就是市场的不可重复性和发展的市场破坏性。传销组织和操作者往往尽力淡化传销的市场部可重复性,在传销18个疑问解答里就有“我叫不到人怎么办”和“市场会不会饱和”这两个问题,初略分析,觉得那些领导、主任们的解释说的过去,但是认真深入的分析就不是那么回事了。传销的发展和影响其实很复杂,几乎每发展一个人,就会破坏掉一大片市场,市场爆了当然也就不好发展了!现在对传销了解和做过加上在做传销的,至少5000万,在职的大概400万左右,剩下的这些失败和消极的传销难民,对传销的打击将是毁灭的,起的作用将比执法部门和法律的打击更大更有效。最近我接到的咨询电话就明显的感觉到,以前咨询的多是传销的低层参与者和少数C级别主任,现在有不少的B级别经理也打电话咨询传销的前途,通过我们的分析讲解,很多的B级别都解散了自己的团队,还积极投入到打击传销的反传销行列中来了。已经是此消彼长,正义的队伍越来越大了,当然传销的队伍就越来越小,越来越脆弱也越来越危险了!比较典型的就是在浙江衢州做传销的谢小军网下大B级别解散自己衢州和安徽淮南团队,在陕西渭南的新疆籍朱姓传销B级别经理解散自己渭南和安徽蚌埠的传销团队,在渭南的吴建平网下的姚姓B级别就自己携款脱离了传销。还有就是整体的传销团队很多几万人的团队都土崩瓦解,像我这样的A级别都自动退出那个罪恶的行列。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这样的趋势注定传销最后将走向末日,灰飞烟灭!

        综合以上的各种原因,只需要相关的打击传销的行动维持现状或者有所加强,传销就会很快的灭亡,我们拭目以待,传销的末日已经不远了!

责任编辑:鸣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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