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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非法传销首页 >> 打传前线 >> 高额利诱骗取资金 临安一非法传销被处刑罚

高额利诱骗取资金 临安一非法传销被处刑罚

2008-07-30 09:32:18  作者:李光 章昕  来源:临安新闻网  点击:
关键字:利诱 骗取资金 传销 刑罚
    近日,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一起许诺高额返利,依靠虚构的“美国科技基金”鼓励投资者发展下线,借助传销方式骗取资金的非法经营案。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葛某、周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2万元;判处被告人沈某等5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不等,并处罚金3万元至10万元不等,并依法追缴被告人违法所得7.9万元。
  2006年12月,徐某(已判刑)伙同他人在因特网上虚构设立“美国科技基金”网址,用于虚构美元骗取资金。被告人葛某、周某在临安成立“美国科技基金”报单中心进行传销活动,并约定“美国科技基金”的下线投资款均通过葛某交给徐某,总投资额的5%作为报单中心手续费,由3人平分。此后,葛某等人按照不同的投资比例许以每天4%、5%、6%的高额返利,诱使投资者投资,并许以“推荐红利奖”、“推荐培育奖”等鼓励投资者发展下线,以传销方式骗取资金,累计非法经营额517.6万元。案发后,葛某等7人分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官发言:
 
   葛某等7人已违反了国家的规定,通过发展下线人员和高额返利方式进行非法传销,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责任编辑:鸣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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