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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非法传销首页 >> 打传前线 >> "网店致富神话"已颇具规模 网络传销现身深圳

"网店致富神话"已颇具规模 网络传销现身深圳

2008-09-03 09:40:06  作者:  来源:中国青年报  点击:
关键字:网店致富 网络传销

    “投资3000多元开一家网店,培养8个精英级骨干跑业务,就能月收入50万元”,连续一个月来,几乎天天都有这样的推销电话给记者勾画美好“钱图”。在强大的电话攻势下,记者逐渐明白,一个大致的赚钱模式如下:先自己加盟开网店,然后再邀请别人加盟,这样至少可以利用两个盈利模式赚钱,一是卖产品本身赚取差价,二是收取加盟费。据介绍,加盟费是通过“金字塔”模式收取的,每个网店“业主”发展若干个加盟商后,每个加盟商都会享受所谓的加盟费折扣,而折扣部分就由公司发给本人。真正的赚钱机会由此而来!

    经过电话描述,记者发现这个“网店致富神话”已经颇具规模,而且与传销有相同之处,不过这次,是转移到了网络上。

    记者就此展开了调查。

  打动人心的创业故事

    给记者打电话的女孩叫许晓(化名)。今年4月,已经在深圳打工4年的她又失业了。但是没过三个月,她突然告诉周边的人,她当老板开店了。她语气里满含兴奋地说,她仅仅投资了450元,在网上注册了一家网店,现在已经发展了近百名客户,每月收入都近万元。

    “投资小、收益大,可以专兼职,适合各种人群,干嘛不尝试一下呢?”向记者推销的时候,她举了自己的例子。她现在专职做,把在深圳的她的亲戚、同学、朋友都发展成了客户,“好东西一定要先给亲朋好友先分享嘛!”按照她的话,这叫“肥水不流外人田”。

    记者向她询问,让你的亲戚朋友都去开店,肯定要销售产品,万一销售不出去怎么办?再者,怎么没见你卖过产品,总是一味劝别人加盟网店?许晓乐呵呵地说,“怎么每个人都这么问?”她解释说,仅仅卖产品只能赚小钱,开的加盟店越多销售量越大也只能赚一般意义上的辛苦钱,最重要的是,加盟店收取的加盟费能带来更大的利润。

    她向记者介绍了他们的“圈子”。发动人员加盟,而不是单纯开店销售,这是开网店圈子内大家的普遍做法。以她的上家为例,此人已经在深圳有500多家加盟店,现在每天还有很多人加盟。

    怕记者不相信,她带着记者去了一家位于深圳南头的商品实体店。该店店主刘霞向记者介绍了整体的运营模式和框架。

    原来,这些实体店和网络店铺都依托于一个规模庞大的伊科什威(音译)“王国”。她点开一个网站,填入一个注册号后,记者眼前展开了一个巨大的商品世界。她介绍说,这个网站隶属于一个国际性的商业集团,代理全球上万种产品,产品都是从台湾、香港、马来西亚直接发来的货,性价比很好。

    她接着说,只要投资450元,就可以拥有所有商品折扣价的资格,同时也可以成为一个业主。无论是自己使用还是向人推销,只要卖的合理,邮费公司包了。

    正在这时,一名客户走进店内想要购买商品。刘霞说,如果要购买商品,必须先成为会员,否则还将提高10%的价格,目前的标价都是会员价。要想得到会员资格,首先要缴纳450元,加盟开一家网店,得到伊科什威公司的50张优惠券。然后,用优惠券才能依照会员折扣价格购买商品。

    按照刘霞的解释,加盟店每消费100元可以领取一张优惠券,因此,优惠券是可以无穷尽使用的。另外,消费伊科什威产品后,公司会返还80EV(积分),每一分积分等同于1美金,但不能兑换现金,只有积分达到1000EV才可以获得600美金的利润。如果另外加60元,可以获得150元到280元之间的一套产品。但许晓告诉记者,注册加盟网店主要是发展其他人加盟开店,一个月找两个人加盟开店,一年之后,至少会有50多万元的月收入。

    看到记者的表情,站在一旁的网店业主小李开始给记者发名片,继续游说:“成为任何超市的会员,客户只能享受购物折扣,但是成为伊科什威的会员,还可以得到伊科什威的经营代理权,从顾客成为业主,还可以享受业主利润。”记者发现小李的名片只有联系电话、QQ号码和网址,却没有企业地址与名称。小李解释为这是“空中超市的特点”。

  奖励计划和金字塔策略

    据介绍,月薪50万元是由一张奖励计划的规划图体现出来的。第一部分就是消费积分返利。每一月的积分达到75EV(分),可以提取10%的利润即7.5美金,积分由购物产生,每件商品的积分不定,在一本产品销售书上注明。积分越高,换取利润的比率越大,积分达到4.5万以上,兑换利润的比率可以达到最高比率:28%。奖励计划中解释:如果介绍4个朋友加盟并帮助他们完成2000EV,当月的消费返利就可以拿到5100元。专业术语称为“零售利润”。

    拿了消费返利,还有一项分支差额奖励,网店业主们称之为“批发利润”。这就是第二部分。它的计算方法比较复杂,即是用总消费积分达到的兑换比率减去各加盟店积分兑换的比率,再乘以加盟店积分数,所得数额即是差额奖励。比如:总消费积分是36000EV,兑换现金比率是27%。A加盟店积分有15000EV,兑换现金比率是24%;B加盟店有积分1200EV,兑换现金比率为23%。那么计算方法就是:[15000EV ×(27%-24%)]+[1200EV ×(27%-23%)]。所得金额就是批发利润。

    第三部分奖励,是业主帮助名下加盟店业主发展人员加盟所得利润。每加盟一家网店,除了名下的网店业主有积分以外,业主也会得到名下网店一样的加盟积分:如加盟一家店是80EV,7家店则是560EV。依此类推,最高兑换比率已有28%之多,他们称之为“领导奖”。如果当月介绍8个朋友加盟并协助加盟店完成2000EV的话,月收入应该是29000元。

    第四部分,额外津贴。部分奖金是将积分总数减去加盟积分最多的数额,所得数额的10%就是奖金。

    为了让记者更加容易理解,刘霞给记者画了一个形似“金字塔”的人形图。如果开一家网店,那么业主首先得找到两个人加盟在自己下面;然后,让下面的两个业主,分别再去找两个人加盟开店,依此类推。一年之后,业主将会拥有4096个客户,30多万EV(积分);按照27%的利润计算,月收入将会是8万多美金。

    但这是网店业主最低的收入。因为除此以外还有两种选择,一是缴纳1350元,首先给自己建立一个小“金字塔”拥有3个网店,那么业主的起点就是从4个人开始;如果是投资3150元建立一个大“金字塔”一分二、二分成四,拥有7个网店,那么起点就是从八个精英开始了,一年发展4096人,可以得到200多万EV(积分)。

    刘霞说,找8个想挣钱、能够挣钱的人,一年之后就可以达到月薪50万元的收入。更重要的是,这样的收入会不断延续下去,只要续约就会成为一份永久性的事业。从这些网店业主可以看出,开网店的实质就是找人加盟,和许晓一样,每天找人即可。不仅加盟者可以得到利润,业主也一样得到同样的利润。他们将这样的加盟模式称为“连锁互惠店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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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活生生的受害者

    记者拿着许晓给的网络资料上网查看。刚进入一个名为“伊科什威王国”的聊天群组织,就被一个叫“大熊猫”的网民锁定了目标。在记者没有透露身份的情况下,他告诉记者,他是西安某大学的大二学生,一个月前开始做网店,现在已经赚了800元,他建议记者也作为一个兼职,成为他的下线。

    他让记者打开他的个人博客,只见里面大多数都是关于伊科什威的相关资料,从一般性的介绍资料到优惠条件的描绘以及个人案例的介绍,应有尽有。记者注意到,所有资料中,都有这样的语句描述,伊科什威是一家直销公司,并且是一家“平民直销公司”。“在伊科什威创业,一边消费的同时,一边还能获得自己的财务自由”,“将成为行业中的沃尔玛”。

    记者在商务部直销行业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证,全国目前有20家企业获得牌照,但其中并没有伊科什威的名字。

    “大熊猫”告诉记者,他的朋友小陈加盟才几天,但她已经发展了一个人加盟开店了。被小陈发展加盟的人就是小陈的朋友。投资又不多,很多人都愿意试试看,即使不能挣钱,也可以购物,何况这些产品那么便宜。一款标价680元的水净化器,加盟后购买只要380元,如果不是会员,则要780元左右。“加盟后多省钱呀!”

    其次便是网店店主,因为网上传销的模式是用电子商务为噱头,很多店主对电子商务有所认识,所以会比较容易赞同,再加上现在开网店收入比较微薄,因此那些想快速致富的店主们也很容易“邀约”。“我有很多客户都是淘宝过来的。”谈到经验,许晓颇为自豪。

    之所以选中这两个主要群体作为对象,业主们认为,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网络传销主要是通过QQ、论坛、网络广告、电子邮件、百度贴吧等途径进行,而现在网民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网店店主,或是为了找工作,或是为了推广自己的店铺,他们经常会出没在这些地方,而且对网络本身有种莫名的信赖。

    当记者向表示愿意加入并注册一个网店时,许晓给记者打开一个购物网址。网页显示了两个进入途径一是注册,需要介绍人输入他的编码之后,才能注册,并成为介绍人的下家。

    输入许晓“CN83**”这个编码后,记者看到了一张注册表格,除了一些简单的个人资料外,最重要的就是一直跟随着你的介绍人的编码以及你想申请多少个编码的选项。

    许晓说,缴纳现金之后就可以注册了。但实际上,注册之后只是得到进入一个网页页面的权限,交的加盟费美其名曰是消费产品,实际上是买网站的子页面及相应的个人编码。

    据记者观察,跟“大熊猫”一样的学生“业主”,目前在陕西、山东、安徽、广东等地都有他们的团队,而且多是在校大学生或者刚毕业的学生。

    在这个聊天群内,网友兵兵发帖这样写道:朋友们要警惕啊!是非法传销组织。伊科什威发展会员每一单缴纳450元入门费;双轨制的奖金制度以及拉人头的团队计酬,就是构成传销的特征。

    珠三角是中国传销发源地

    记者走访了深圳市工商局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科长马麟泳。作为中国传销最早登陆地区的珠三角,深圳占尽了传销发展的地利之便。紧靠香港、出入境方便,地理位置优越,社会经济发育程度良好,提供了制度、产品、人才优势,有的传销分子干脆把服务器就设置到境外,逃避检查。

    他介绍说,近年来,深圳出了不少传销的大案要案,但相关部门打击传销力度也很大。1998年以来,从广州“蒂鹏”、珠海“连风贸易”、“吉春廷”和香港“贝力特”等传销组织,一直到深圳的“新西澳”、“金鸵鸟科技”、“宇宙能科技”、“火山科技”和“南京润在生物科技”,传销案件层出不穷。2004年至今,深圳工商部门打击的传销案件有60多起。

    2007年1月,深圳市时商科技有限公司特大传销案件利用深圳金融联的名义和背景虚假宣传,以金融服务衍生产品为载体,采取会员制、加盟制发展代理商,在5个月内发展了会员和代理商7900多人,涉案金额6800多万元。后两名主要案犯被抓获。

    他说,从1998年国家全面禁止传销活动开始,几乎每隔几年就有一批传销组织死灰复燃,几乎每隔几年就要重新打击。他回忆说,1998年打击传销后,2000年又死灰复燃;刚打击后没几年,2003年直销经营开放,直销企业鱼龙混杂进入中国,出现了很多非法直销,也就是传销。于是再打击。

    他也特别指出,深圳作为传销发源地,多年来一直是重灾区,十几年来,很多直销企业的高管、传销的策划者,都曾经与深圳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每一种传销模式、制度的策划和制定,大部分是在深圳诞生的。

    在此任上已经十几年的马麟泳对传销和直销有着深刻的见解。传销,必然会满足三个要件:由自然人发展自然人、发展关系后组成的一种利益分配的隶属关系、实施团队计酬,以被发展人的计酬奖金或销售业绩作为发展人计酬的业绩。

    他说,如果具备这三种条件,无论是销售有形的还是无形的产品,都可以认定是传销。在他看来,这三项要素条件中,团队计酬制度是最重要的认定依据。不同行业、不同公司,只要有团队计酬制度,就可认定为是传销。

    他告诉记者,近年来,传销的手段和方式越来越多样,几乎是从2004年开始,互联网就开始进入传销组织,利用网络进行传销已经成为一种必不可少的手段。利用互联网发布信息、到款、结算、支付,一直到在互联网上成为一个完整的经营体系,这是目前传销出现的新特点。而这种方式和手段,也越来越具有隐蔽性。

  传销危害严重

    “从根本上来说,传销就是一个游戏、一个骗局,其中没有商业活动。就是因为骗局包装得好,才会看上去很美。传销也会引发很多社会问题,如刑事案件、偷税漏税、制假售假、诚信受损等,对社会造成巨大危害。”马麟泳说。

    网友兵兵在网上发帖说,他被发展加盟开网店之后,被蒙骗了3个月之久,这三个月里,他天天忙于劝说亲友加盟他的网店,结果一事无成。后来在网上查阅资料时意外发现,伊科什威竟然是没有注册备案的网站,兵兵这才知道自己上当了。

    另一名网友也质疑说,伊科什威公司说是马来西亚的成功集团的一个子公司,他通过网络查询后发现,两者之间实际上没有任何关联,其网站也仅仅是该公司在四川注册的一个网站而已。而网站上的那些产品,大量缺货,很多产品只写着伊科什威监制;还有很多产品没有生厂商,没有品牌商标,说是打折,实际上打折后比市场上价格的还高!

    马麟泳说,传销都有两个“轮子”:一是培训“洗脑”,一个是酬金制度。这是危害社会的两把“利刃”。传销不是商业的经营,对社会没有创造出任何价值,出售的是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资源。参与者一旦发现自己被骗,解脱的方式就是发展下线,骗别人。而纯粹靠拉人头的方式来获取金钱,这种方式一旦被社会曝光,或有人卷款潜逃时,层层搭建的人头体系就会因有人撤出而崩溃,所有参与传销的人员将血本无归,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或者治安问题。

    其次,因为网络传销靠的是人脉,因此亲戚朋友是最容易被拉进的人。这种不择手段的欺诈方法,导致人们之间信任度严重下降,很容易引发亲友之间不信任甚至反目。同时,这也会对社会道德、诚信体系造成巨大破坏。此外,由于网络传销者发展下线时所宣传的内容多是一种理想状态,根本没有实现的可能,因此参与传销的人最终都是落得惨淡下场,或是倾家荡产,或是被洗脑后精神崩溃,此时就特别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8月26日,深圳市工商局南山分局经济检查科的工作人员,在深圳南山区紧急突查了三家涉嫌传销的伊科什威地面店。据负责人介绍,这起案件已经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一直对传销保持高压态势的深圳,近年来采取无传销进社区和抓头目等办法,从源头上杜绝了多起传销案件。
 

责任编辑:鸣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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