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额回报为诱饵发展下线百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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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传销案,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苏建礼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判处姚莉、段英磊等11名被告人一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分别适用缓刑,并处1万至12万元不等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被告人苏建礼参加传销组织后发展苏建冰(另案处理)为其下线,继而发展被告人姚莉、段英磊、张峰等人加入传销组织。2004年9月至2007年7月间,被告人苏建礼、姚莉、段英磊、张峰等人以做服装生意为名,将亲戚、朋友诱骗到贵州省六盘水市和四川省宜宾市,以获取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他们以3800元认购一份产品,包括中山完美清调补保健品一套、花花公子(或老人头)牌西服一件,或者以3300元一份的价格认购产品份额(不实际获得产品)。该组织通过逐级发展传销成员,形成上下线网络关系谋取非法利益。2007年7月13日,该传销组织被公安机关查获。现查明本案传销组织从苏建礼以下发展传销人员达148人,非法经营额214.31万元。
法院认为,苏建礼等12名被告人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发展下线人员和逐级提成方式进行传销活动,其行为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构成非法经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