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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以和谐为核心的中国直销市场协调制度

2006-11-02 00:00:00  作者:  来源:互联网  点击:
    《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已实施整整一年了。我国直销法规实施一年的情况告诉我们,建立以和谐为核心的中国直销市场协调机制,对中国直销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这是因为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需要建立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因此,我们要确保直销市场的规范,就应该切实建立以和谐为核心的市场协调制度。 

    一、建立各方面利益关系均衡发展的直销市场协调机制 

     一个和谐的社会,必然是各种利益关系不断协调、各种矛盾不断得到妥善处理的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是一个各方面利益关系均衡发展和协调相处的社会,这是保证社会活力永不衰竭的前提,是保护人民群众的创造力持久发挥的必要条件。在直销经济发展过程中,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利益主体的多元性和差异性,出现各种各样的矛盾和利益冲突这些不和谐因素,这是很正常的。我们要在在追求和谐中分析矛盾、处理矛盾,在协调多方利益、平衡各种利益关系中,激发直销企业、直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这就要求我们尽快建立各方面利益均衡发展的直销市场协调机制。在直销领域,利益涉及面还是比较宽的,比如直销企业之间、直销企业与直销员之间、直销员之间、直销员与消费者之间,都有利益方面的均衡问题。因此,建立各方面利益均衡发展的直销市场机制对整个直销行业的有序发展就显得十分重要。这里要注意的问题是如何找准各方面的利益均衡点。《直销管理条例》规定报酬比例为30%,应该说这是一个多方利益的均衡点,但是产品价格的确定也是关键所在。价格偏高了,消费者的利益就会受到侵占;价格定低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的利益就会不能保证。所以,我们还要利用价格这个杠杆来协调各方的利益关系。目前的情况是,直销企业的产品价格普通都高,这无助于建立各方面利益关系均衡发展的直销市场协调机制。因此,当前,我们应该对直销产品的价格作一次理顺,以确保直销经济发展中各方面利益的均衡实现。 

    二、建立民主、公开、规范、动态的直销市场协调机制 

    《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提醒我们,必须在尊重市场规律和企业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要求的民主、公正、规范、动态的直销市场协调机制。所谓民主、公开、规范、动态,就是指直销市场协调应当是阳光作业,利益的各方都是直销市场协调的主体,有什么需要调整的事必须大家共同商量解决,不能单方面暗中操作。这种协调应当是动态化的,有什么问题就及时协调什么问题,不能等问题成堆了才来协调。由于直销行为的特殊性,我们还要建立市场景气预警、市场分类引导、促进企业分工协作和联合相结合的直销市场协调机制。实际上这一市场协调机制和民主、公开、规范、动态的市场协调机制是相对应的,也就是说,后一种市场协调机制是前一种市场协调机制的必要补充。我们知道,直销经济具有与传统经济不同的特殊风险(如不规范运作可能会导致变为传销等),所以要建立市场景气预警机制,这是市场协调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只有建立了市场景气预警机制,我们才能对直销市场的协调具有民主、公开、规范的可能。另外,直销产品同质性倾向很严重,所以要对直销市场要作分类引导,使直销企业的分工协作和联合符合直销市场的运行规律。这也对建立民主、公开、规范、动态的直销市场协调机制很重要。因为不对市场作分类引导,直销企业之间就不能很好地进行分工协作和联合,这就加大了对直销市场协调的难度和成本。所以,我们一定要认真建立好与民主、公开、规范、动态的直销市场协调机制相对应的市场景气预警、市场分类引导、促进企业分工协作和联合相结合的直销市场协调机制。这是由直销经济的特殊性决定的。直销法规实施一年来,这方面的工作虽有了进步,但离直销法规的要求还差得很远。因此,我们应该要忙建立民主、公开、规范、动态的直销市场协调机制,使中国的直销发展真正做到有序性。 

    三、建立直销经济与传统经济和谐发展的市场协调机制 

    直销经济是国民经济的组成部份,因此建立直销经济与传统经济和谐发展的市场协调机制也十分重要。直销法规虽然没有提及传统经济的内容,但要建立以和谐为核心的直销市场协调制度,就必须建立直销经济与传统经济和谐发展的市场协调机制。从目前情况看,直销产品与市场上的同类或同性质的产品,在价格在很大差距,直销产品的价格一般比市场上的同类或同性质的产品要高30—50%左右,有的甚至更高。这就扰乱市场上的产品价格秩序。表面上看,直销产品价格高对传统企业有利,因为消费者一般会选择价格低的同类产品,而实际上是侵害了传统企业的经济利益。这是因为,市场供给与市场需求一般都是在均衡的状态下运行的,直销员为了提高自己的营销业绩,会用各种方式向社会推销直销产品。直销人员的推销力度比在固定场所推销的力度要大得多,这就造成了直销企业与传统企业在产品销售竞争上的不完全性,形成了传统企业生产的产品供给与市场需求的不均衡,这会使传统企业的经济利益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建立直销经济与传统经济和谐发展的市场协调机制的确很重要。从我们掌握的情况看,许多传统企业对直销产品的高价位很有意见,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我们呼吁中国的直销企业,一定要在不侵害传统企业利益的情况下发展自己,这是创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直销企业与传统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双赢的客观要求,更是我国直销法规对中国直销企业的本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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