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难题不解 直销立法仍存悬念
通常认为,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12月11日是直销法出台的大限。而据记者从各方得到的信息显示,直销法体系的细则还难以厘定,尤其是各部委头疼的监管难题,仍然使直销法不会尽快尘埃落定。 直销门槛会否降低对于业内盛传的直销法出台,商务部新闻处的说法是“还在加紧制订之中”。
一位知情人士告知记者,在12月3日左右,商务部终于把直销法草案上报给国务院法制办。而按照例行的程序,法制办还要履行征求意见、研究修改以及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等环节。这意味着,12月11日之前甚至2004年底前直销法的出台都是不可能的。
据记者了解,法案迟迟难以出台,原因之一是9月10日“厦门会议”出台的草案还需要细则的丰富。另外,某些具体条款存在争议。商务部上报国务院法制办的版本在“厦门会议”的基础上有所调整。而终结版的细则能在多大范围内调整、门槛能否降低似乎是企业关注的焦点。
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制度处长路政闽告知记者:“厦门会议的版本肯定不是最终版本。要是那样的话,我们就不用征求企业的意见了。”
当时未正式公开的直销法草案体系在“厦门会议”上匆匆露面。有三个条款,引起了企业尤其是内资企业的激烈争论,其中包括:企业在申请时的前3年累计营业额须超过5亿元人民币;企业须交纳保证金2000万~3000万元人民币;草案规定对直销人员的“拨出比例”(给推销人员的奖金比例)进行了限制:推销员的薪酬不得高于产品零售价的25%。
武汉瓜拿纳公司董事长张华对记者表示,1998年10家转型企业,已经领跑了6年,而国家不允许内资企业做,内资何来5个亿的销售额?内外资本身就不在一个起跑线上,统一要求5个亿,这违背 “公平竞争”原则。
绝大部分企业对于缴纳保证金没有异议,只是觉得2000万~3000万的保证金数额过高。如若实行将给企业的资金周转带来困难。
对于给直销人员的“拨出比例”不能超过25%。即使是安利的有关人士也表示了对该条款的异议,认为太不符合直销业的实际情况。“拨出比例”太低难以激发推销员的积极性。
一位直销业人士表示,如果拨出比例低于40%,市场计划就很难制订。难以刺激经销商去发展计划。目前,企业的拨出比例一般在40%~70%之间。
虽然直销法草案具体条款存在争议,内资企业也试图通过各种渠道把意见“上达天听”。但以目前的情况判断,直销法体系的“终结版”或有微调,但不可能大幅降低门槛。
一位直销业的专家认为,“5个亿”营业额的限制在任何法律包括《公司法》中都找不到依据。估计这一条最终会有所调整。
政府如何理顺监管难题
直销法体系难以出台的另一个原因,在于政府最为担心的监管难题。
一位知情人士对记者表示,“厦门会议”后,直销法草案的讨论层面主要还在政府之间,重点探讨的是如何监管。至于草案是否适合企业经营的特点和需求,广泛征求企业的意见,还是下一步的重点。
据记者了解,直销法草案要求每家企业缴纳的2000万~3000万保证金数额不菲,但关于保证金的使用途径、使用范围、谁来决定使用途径和范围等,草案却无相关细则。这涉及到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甚至银行等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协调不到位,可能会带来未来管理的冲突。
同时涉及到政府与企业关系的条款也需要进一步讨论。如在草案中规定所有直销商的资料要有详细的档案记录,保存期应当在5年以上;为加强对直销企业的监控和管理,直销企业应当把自己的资讯和经营管理系统信息与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等主管机构并网。
而有企业则对记者表示,政府需要企业更加透明。但过多的信息披露,可能会涉及企业的商业秘密。诸如此类条款是商务部和企业需要磨合讨论的问题。毕竟监管最终还是要得到监管对象的配合,否则未来难以执行有可能陷政府于尴尬的境地。
待商榷的条款也促使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不停的丰富草案雏形,以便使未来成型的条例更具操作性。 10月12日至14日,国家工商总局在大连的打击传销会议上,特别讨论直销法体系中《反金字塔欺诈条例》,到目前已是6易其稿。据说一次比一次严格。草案终稿对原来违规从事传销和变相传销等内容作了详尽的市场规范,通报、处罚力度和强度均有所加大。
在此背景之下,目前业内也是“生态”各异。外资似乎重新开始了新一轮的市场拓展计划。如安利11月份恢复了去年4月份暂停的特约经销商加盟计划;变身为外资的天狮也号称投资40 亿元在上海筹建投资中心。
部分内资企业则对记者表示,目前是“黎明前的黑暗”,迫切企盼游戏规则的出台,但预见到未来放行后的经营前景似乎并不是太乐观。
而长期处于监管灰色地带、游离于规范直销和非法传销之间的企业似乎颇为享受目前的状况,也挑战着未来的政府监管。
□ 徐昙 中国经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