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直销经营区域的潜在弊端
在2005年8月23日颁布的《中国直销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中,国家对直销员的直销活动区域进行了有确的限制。该部分的内容是“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招募直销员应当与其签订推销合同,并保证直销员只在其一个分支机构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已设立服务网点的地区开展直销活动。”在目前获牌的企业中,除雅芳(中国)几乎能在全国(除了西藏自治区)的所有省市进行直销活动外,随后获牌的直销企业则在“从事直销的地区”上大受限制。例如获牌的如新(中国),其直销的经营区域只能在上海8区;诸如新时代健康产业(集团),其经营区域也没有超出北京市;宁三生也被限制在宁波市以内……
一些业内专家也认为,对于区域受限的直销企业,尽快申请更多的直销网点是当务之急。在《中国直销》2006年第9期,专门针对业界高端人士进行的“牌照发放后的中国直销环境评估和前瞻调查”中,有15%的受访人士认为“经营区域的限制”是老牌直销企业应该必须面对的问题。国内的媒体甚至称这种对直销企业经营区域的强制规定为“画地为牢”。
业界曾经不以为然的“经营区域”概念,似乎正在成为相关管理部门实现中国直销逐步开放的最具威力的杀手锏。
那么,管理部门对直销企业“从事直销的地区”设限,真的能控制住企业的直销经营活动?
这让我想起今年春节,香港迪斯尼乐园因游客爆棚而发生的拒客入园事件。迪斯尼在全球共有5个乐园,其中一个就位于中国的香港,这似乎有些类似于商务部对直销企业经营区域的限制。但是地理上的距离并没有影响内地人蜂拥而去香港迪斯尼乐园的巨大热情,以致在2006年的春节发生了香港迪斯尼乐园人满为患而拒客入园的风波。
同样的,商务部可以限制直销企业的经营区域,但是商务部不可能能限制住消费者的消费区域。以新时代为假设,商务部可以限制新时代直销员的直销活动只能在北京开展,但是,却毫不妨碍外地的消费者到北京去购买新时代的产品。同样,一些本来面向全国市场的企业,完全可能因为政策的限制而不得不蜗居市场一角的同时,为了经营的需要,号召全国的消费群体到政策允许的经营区域消费,这种情况一旦发生,马上就会形成一个新的特有的中国直销现象——“异地直销”或者叫“直销异地邀约”。而异地消费者的大量涌入,将完全有可能引发诸多令相关管理部门意想不到的社会问题。这种类似的情况,其实早在10年前就发生过。
1995年9月22日,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停止发展多层次传销企业的通知》中,就明确规定了“经审查合格的传销企业,只能在原注册地的行政区域内开展传销,严禁跨地区传销”,但是,正是这个通知中的规定,引发了淡水镇20多万人的异地传销事件。现在,相关管理部门对直销企业经营区域的“画地为牢”,是一着高招还是一个败笔,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将看到这种管理所起到的真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