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利(中国)经营模式与政府禁止的传销/变相传销有何分别?
2006-10-01 00:00:00 作者: 来源:互联网
1、是否以销售产品为企业营运的基础。安利是产销合一的企业,以提供优质产品、服务消费者为经营宗旨,拥有稳定的消费群体。销售产品是公司收益的唯一来源。非法传销则以拉人头牟利或借销售伪劣或质次价高的产品变相拉人牟利,甚至根本无产品。 2、有没有高额入门费。成为安利的推销员无需缴付任何高额入门费,也不会被强制认购货品。在非法传销中,参加者通过缴纳高额入门费或被要求先认购一定数量产品以变相缴纳高额入门费作为参与的条件,鼓励不择手段拉人加入以赚取利润。经营者的利润也是以入门费为主,实际上是一种变相融资行为。
3、是否设立店铺经营。安利在全国开设多家开架式或柜台式店铺,每位销售代表都直接与公司签订合同,以统一的价格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其从业行为直接接受公司的规范与管理。非法传销的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或“地下”经营活动。
4、是否进行诚信投资。安利在中国的投资金额达2.2亿美元;转型后累计投资2.7亿元人民币,在全国开设了130多家店铺。非法传销公司没有投资,一般边受政府打击边逃窜。组织者利用后参加者所交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一旦败露,组织者便携款而逃。
5、报酬是否按劳分配。安利始终坚持为愿意勤奋工作的人提供务实创收的机会,不存在一夜暴富的可能。每个销售代表只能按其个人销售额计算报酬,由公司从营运经费中拨出,在公司统一扣税后直接发放至其指定帐户,不存在上、下线关系,更不存在先参加者从后参加者的购货/销货金额中获得提成的现象。非法传销通过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招揽人员从事变相传销活动,参加者之间上线从下线的入会费或所谓业绩中提取报酬。
6、是否有退出、退货保障。安利销售代表可根据个人意愿自由选择继续经营或退出;优惠顾客享受产品折扣和优质的售后服务,公司为顾客提供完善的退货保障。非法传销通常强制约定不可退货或退货条件非常苛刻,已购的产品难以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