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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谦:再驳关于直销的奇谈怪论

2006-09-01 00:00:00  作者:   来源:互联网  点击:
   前几天驳了一次关于直销的奇谈怪论,最近接到的信息让我仍然意犹未尽。因此再花些时间与那不值一驳的言论较一次劲。     
    第一,关于直销是引进的先进行业。
    前不久,一个网友告诉我,地下直销企业宣传说直销是国家引进的几大先进行业之一,这些先进行业包括期货、证券、保险等等。甚至有人信口开河地把这种引进与邓小平同志挂起钩来。其实,直销既不是先进行业,也不需要谁来引进,更与政府无关,它完全是一种自然的市场行为。说这种话的人说得轻点是想以此来抬高直销的社会信任,说得重点完全是在骗人钱财。我希望能够明确一点,你就是政府从来没有,以后也很难鼓励直销业的发展。因此,凡是拿政府的支持来说事的都可以认定是在忽悠,没有任何依据。就连发给直销许可,也谈不上什么政府支持,那只不过是一个法律程序而已。      
    第二,直销是正在试点的行业。
    这也是有些地下直销公司的一个卖点。这其中的含义就是你做地下直销既不违法,也不合法,说不清,因为还在试点。这种故意混淆视听的说法也是不值一驳的。首先直销不是什么试点的行业,有些人更敢忽悠,说直销是唯一在试点的行业。用试点这个中国改革特有的现象来迷惑人,也算是地下直销组织者的一个技巧。其实,所谓试点都是政府改革过程的主动行为,例如国企改革等,像直销这样一个市场行为,何谈试点。这是编出来的试点,是为个人私利服务的试点谎言。其次,直销已经有法律规定,根本不需要试,它绝不是一个灰色地带了。  
    第三,混淆概念,用网络营销替代直销的称呼,然后以互联网络的前景替代直销的发展趋势,使人产生对直销发展的错觉。
    这种现象比较普遍。其实,直销是一种人对人的销售方式,而互联网是一种工具,直销公司可以利用互联网,但是它本身不是网络营销。通常我们所讲的网络营销主要指的是利用互联网传递信息,并且在网上进行交易的方式。直销之所以把自己称为网络营销,是它认为直销存在通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网,这只是一个形式而已,与网络营销根本不是一个概念。      
    第四,关于骗的技巧。
    在我接到的很多网友反映中,“骗”是一个频率很高的问题。据说有些非法传销的组织者声称他们的事业就是需要骗,而且还声称这是经过认真研究得出的结论。所谓的骗,我知道他们讲的就是编造谎言让自己身边的人加入到他们的组织中,任凭他们洗脑,然后很乖乖地掏出钱,并且继续去骗新人加入。特别令人惊奇的是,居然他堂而皇之宣扬骗术,却让很多人将信将疑。据说有些骗人者确实能拿出证据,比如他们说能挣大钱,能成功,确实可以拿出某些人的例子,我觉得这很容易戳穿。如果千百人参与其中,有几个人挣到钱并不奇怪,把大多数人的前骗到几个人的钱包里,你就能认定他说的人人都可以成功是真实的吗?这种偷换概念的游戏是很老套的。其实任何骗术利用的都是人们的侥幸心理。就像一个庸医,他一生只治好过几个病人,他用这几个病人作证据声称自己可以包治百病,你会怎么想?所有受骗的人都可能我会是那个被治好的,正如在非法传销中会想我会是那个成功挣钱的。我想倒退一万步讲,面对一些把骗术挂在嘴边,恬不知耻粉饰骗术的人,你如何与这些人为伍呢?无论这个骗术是谁发明的,就是中科院院士发明的,它终究是骗术。骗术终究是会被戳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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