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培训直销员化妆品店遭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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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内摆满直销产品。
本报讯(文/图 记者 黄文水 通讯员 吕子峰 张薇)化妆品店擅自网上“直招直销员”,工商执法人员在店内发现不少“直销员培训考卷”,更为奇怪的是,有的应聘人员未参加任何考试培训,也能获取直销员证,成为该店产品的直销员。近日,同安工商部门透露了办结的厦门首例直销员培训案件。
工商执法人员调查发现,当事人通过网上发布直销员招聘信息,擅自招募直销员;未取得直销培训员证,却向直销企业厦门分公司拿回直销员法律法规从业培训考试卷让人作答。在当事人的安排下,应聘人员黄某萍和陈某娜未经任何考试培训,却获得了直销员证书。因此,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直销管理条例》,构成擅自组织直销员业务培训行为。工商部门认定,对当事人未取得直销培训员证擅自从事直销员相关培训活动,鉴于当事人将所有的试卷销毁,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培训活动没有收取费用,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其予以罚款。
【案例】
2009年5月5日上午,同安工商局执法人员在一家名为同安凯薇化妆品店检查时发现,店内玻璃柜内摆放各种直销的某知名品牌系列化妆品,产品促销宣传册及产品专卖店授权书经销证书,授权书载明:凯薇化妆品店是其专卖店,有效期从2008年8月6日至2009年6月30日。
现场发现两本名为陈某娜、黄某萍的直销员证,经查证,这两人其实是从未参加培训的应聘人员。店内还发现会员卡及直销员培训考试试卷152份。据了解,这些考卷由店主提供给应聘人员作答,考试在店内进行,之后,考卷送往广州总部。
经初步查实,店主陈某萍于2007年6月开设凯薇化妆品店,主要销售直销企业的中英文系列产品,这家店是直销产品专卖店。当事人对那些被查获的试卷,解释说他们帮直销企业推荐直销员,目前,学习并签名的人员共有30名。店主陈某萍还承认,招聘直销员和产品情况的信息,是今年1月通过网上发布的,之后开始招聘直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