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直销发展和环境概况
关键字:直销 发展 环境
20世纪80年代末期,日本一家磁性保健床垫公司“偷渡”进入中国深圳,以直销方式销售床垫。由于当时中国商品市场还不健全,各种制度还在探索中,这家公司得以在中国大陆迅速发展。之后很多的地下直销公司相继出现。直销真正进入中国是在1990年,雅芳在中国注册了第一家直销公司一中美合资广州雅芳有限公司。之后,深圳世点电脑软件有限公司、北京斯汀摩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江苏雅婷日用化工有限公司、广州仙尼雷德(广州)有限公司、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纽蔓氏之家等直销公司陆续进入中国市场,非法传销公司也大势兴起,中国的直销业进入混乱期。
1994年8月11日,国家工商管理局发出233号《关于制止多层次直销活动违法行为的通告》,9月2日,再次发出240号《关于查处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知》,对直销业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之后,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工商局等部门又相继发出了一些通知,对直销业进行规范。
1997年1月10日,国家工商局颁布了中国传销业第一部法规《传销管理办法》。1998年4月21日,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发出了《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全面禁止传销。7月,国务院批准了安利等10家规范直销企业重新营业,这就是所谓的“转型”。之后,国家一直在国家一直在严厉打击非法传销,不断整顿直销市场。2001年12月n日,中国加入wTO,并表示在三年内开放分销领域,包括直销。
2002年2月,国家公安部、工商行政管理局、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联合发出《关于(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中有关问题的规定》,即31号文,强调:“转型企业不得将雇佣的推销人员以部门、团队、小组等名目组成网络”、“推销人员只能按其个人直接推销给最终消费者的产品金额计提酬金,不得以介绍加入等名目为由计提任何报酬”。31号文非常引人关注,似乎在某种意义上否定了多层次直销,但仍有一些模棱两可的概念在里面,执行起来也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样坚决。直销业依然没有太大变化。人们把目光投放到即将出台的直销法。
2005年9月,《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出台,《条例》作出了一系列明确的规定,包括企业入门条件,营销制度和退货制度,企业对直销员的管理和责任,保证金制度,直销员的责任,直销员条件,以及违规处罚条款等。《条例》的出台,意味着中国的直销业正式走上正轨,而留给直销企业的是新的机遇与挑战。(马志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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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中国直销行业发展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