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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新闻资讯首页 >> 直销论点 >> 内资直销企业 留恋灰色现状?

内资直销企业 留恋灰色现状?

2004-09-01 00:00:00  作者:only   来源:互联网  点击:

http://finance.sina.com.cn 中国经营报

  作者:徐昙?编辑:吴晓燕

  9月10日上午,厦门悦华酒店凌云阁国际会议厅,“直销立法座谈会”在绝对“安全”的状态下进行。门外,是警察、保安和大会工作人员的重重封锁,未获准入场的企业和记者只能在门外焦急的等待。  
 
  座谈会没有出现想象中的观点碰撞,内资企业尽管心里活动频繁,但“能够参会已经诚惶诚恐了,我们都担心言语不慎得罪了领导”。

  厦门会议对此前一些备受关注的问题给予了明确表态,如外资直销企业不存在超国民待遇问题,要遵循“内外一致”的原则;直销公司只能销售自产产品,而且直销产品只能是保健品、化妆品和日用生活品三类等。不过,另一热点话题——采用何种直销模式,是偏向于雅芳模式还是安利模式,厦门会议并未涉及。最受关注的五大问题

  22家企业被获准参加了此次会议,其中16家是外资企业,6家内资企业。这些内资企业的再现似乎多少消减了此前内外资不平等的喧嚣。

  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邓湛打响了此次会议的头炮,酝酿了近一年之久、各方关注的《外商投资直销企业管理办法》(草案)终于亮相。因为时间的限制,邓湛只是简要地讲解了法规的内容和精神。

  一些参会企业的代表向记者透露了草案中最令直销企业关注的问题:

  一是目前中国全面开放直销市场的条件还不成熟,只能逐步开放。

  二是直销企业设立和登记有几项硬指标: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1000万美元;外资企业必须在海外有3年以上直销运营历史,且是世界直销联盟组织成员;企业在申请时的前3年(连续)累计营业额须超过5亿元人民币;企业须交纳保证金2000万~3000万元人民币;企业须有店铺、厂房及只能销售自己生产的产品等。

  三是对直销人员的拨出比例(给推销人员的奖金比例)进行了限制:推销员的薪酬不得高于产品零售价的25%。个别可适当放宽到30%。

  四是直销企业在各省市一定要有10个以上的专卖店,方能设立分公司。如果没有达到该条件设立分公司开展业务的,视为跨区域非法传销。

  五是直销产品的范畴只能是保健品、化妆品和日化用品三大类。12字方针能否成为定心丸

  邓湛的介绍结束之后,多数企业选择了沉默。一位参会的企业老总会后表示:“这个门槛对许多企业来说,包括部分外资企业都太高了。大家内心都很骚动,但没有表现出来。因为我们能够参会已经是诚惶诚恐了,都担心言语不慎得罪了领导。”

  随后,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做了长达25分钟的发言。马秀红大致讲了三点意见:1、要严格区分直销和非法传销的界限;2、内外资应平等;3、对法规不要苛求完全到位、天衣无缝,以后还要逐步完善。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马秀红的“12字箴言”:“公平竞争,内外一致,共同发展”。

  马秀红的“12字箴言”似乎鼓舞了内资企业的士气,冲淡了刚刚邓湛宣布条款后的沉闷,一位内资企业老总发言的时候,嗫喏着表示:“感谢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对内资企业的关怀……”

  此后的政府官员的讲话似乎也再没有抓住参会企业的心,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制度处处长路政闽主讲了《推销员管理办法》;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的官员表示《反金字塔诈骗条例》正在制订中,很快就会与大家见面。门槛太多内资企业不愿走出灰色地带

  其实在看似平静的“厦门会议”前后,激烈的争论从未停过。

  记者听到的大部分企业的普遍声音是,草案的资金门槛过高。企业为了达到此要求,势必会贷款、融资或转嫁风险给经销商,大大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和风险。

  一位内资企业的老总表示,草案中已经规定了企业必须有店铺、厂房,这些是可以作为质押的东西,在此前提下,仍然要缴纳2000万~3000万保证金有点多此一举。而且,保证金如何保管也是问题。

  一内资企业的老总表示:“考量了一下,觉得财务成本过高,宁愿保持现有的生存状态。”这似乎意味着未来处在灰色地带的企业会很多,政府监管的责任会更重。

  相反,部分外资企业则觉得此草案门槛很低。记者求证安利、雅芳对草案的看法时,雅芳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与法令相关的东西,我们没有被授权发言。”安利有关人士亦未对此表态。

  但在厦门会议上,安利中国区总裁黄德荫的发言则颇费思量,“直销法在大的原则上,应与国际惯例接轨;中国直销立法应该考虑中国国情;中国在制订直销法上不要低估自己的能力。”

  业内的声音显示,未来能够进入合法直销领域的内资企业,或许是那些没有直销经验但相对有实力的企业。

  对此,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副教授、泛太直销研究院副院长黎少华认为:“从经验上看,在传统的销售方式上和直销方式上,只能二者取其一。因为两个渠道的价格体系、市场计划、管理制度都不一样,并不‘兼容’。直销和传统渠道会有所冲突,从而得不偿失。”

  黎少华认为,虽然草案门槛很高。但草案已经抓住了直销管理的关键点:企业的市场计划,以及对推销员的管理。1998年之前,直销市场混乱的原因之一,关键是政府对企业的市场计划没有硬性的规定和必要的监管。目前,用反金字塔欺诈条例和直销管理办法都对企业的市场计划作了详细规定。此外,还明确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推销员的责任和义务、培训管理要求等。2004直销大事记

  2004年2月9日 政府首次明确表示中国直销业相关法律有望今年出台,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正在加紧制定有关直销业的管理办法。

  2004年3月20日 “中国无店铺营销业态与直销模式学术论坛”展开研讨,虽然开出了一张门票3000元的天价,却座无虚席。

  2004年3月27日正田实业有限公司的“中国直销实验研究基地”在四川简阳挂牌。随后,国家工商总局和商务部称,不知直销基地挂牌事宜。

  2004年6月1日温家宝总理批示:要严厉打击非法传销活动。该批示源于此前被摧毁的震惊全国的重庆“欧丽曼”传销案,参与传销活动的大学生约2000名。

  2004年7月22日传出雅芳获得首张直销牌照的消息,“雅芳模式将成未来直销立法的主要参照”的猜测广为流传,安利模式、雅芳模式再次被媒体广泛分析报道。

  2004年9月10日由商务部组织牵头的直销立法“封闭式”座谈会在厦门举行,这标志着中国直销法已呼之欲出。直销法草案在“设立与登记”、“销售模式”、“保证金制度”及“教育训练”等方面设立了“铁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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