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书刊搅局直销市场
随着我国即将开放直销市场,“直销书籍”也迎来疯狂出版时期。经过调查记者发现,直销类书籍除了宣传产品以外,还有大量宣传直销公司事业机会、传授直销技巧等内容,并且充满了各种蛊惑人心的煽动。有业内人士分析说,由于我国直销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业务培训相对缺乏。当前直销进入立法倒计时,中国直销市场即将开放,应运而生的便是针对直销大军出版的各类资料和书籍日益多了起来。这些内容很可能进一步诱发一些对直销非理性的人士盲目加入,过分的鼓吹直销的前景,对直销市场极为不利。所幸的是,就在记者截稿前有关消息称,中国工商总局又一轮打击非法传销的行动已经启动,全国打击非法出版物的行动也将在今后两个月内铺开。
业务员滥用读物误导消费者
近日记者接到消费者张女士的投诉,称自己是过敏性鼻炎患者,因结识了某直销背景公司推销员,在他推荐下服用了该公司产品。“当时他拿一本书籍过来,上面有很科学的解释,不但从科学角度说明了我患病的原因,而且书上还明确写着该产品对我的疾病有好处,并且还有该产品治愈了过敏性鼻炎的病例,甚至姓名、地址等都非常详细。因为书上都这么说,所以我便购买了产品,并按照规定服用。”谁知道张女士服用后不久,身体更不舒服,最后只得停服。
张女士后来投诉到该公司,才知道那位业务人员说的与公司宣传的完全相反。尽管张女士和该公司达成了和解意见,但令张女士颇为不解的是,书本上白纸黑字地那样写着,自己怎么就会受骗呢?而据了解,各大直销公司接到这类投诉越来越多。
“这完全是一种误导。”该公司负责人说,这类书看起来似乎很有科学性,但最致命的是,内容经过科学知识的包装,普通人根本看不出来,但仔细分析,里面有很多夸大的成分和不切实际的宣传,只能算是一种“伪科普读物”。在这种似是而非的宣传中,消费者很容易上当受骗。
记者在位于广州市东莞庄路的笨鸟书社见到,该书社销售的直销类书籍有几十种之多,几乎涵盖了各大直销公司。该书社工作人员透露,最近这类书籍越来越多,也很好卖,购买者几乎都是直销业务员。记者还注意到,广州很多报摊都在销售此类书籍。
形形色色的直销书刊
“既然这本书存在这样的问题,为什么还能出版呢?”当记者向有关直销背景企业质询时,企业负责人却向记者大倒苦水:“这本书连书号都没有,完全是非法出版物。我们现在对这类出版物也是防不胜防”。
他随即叫工作人员搬出了十几本类似这样的书籍和刊物,从形式上来看,主要有4种:内部资料、盗版刊物或书籍、印有刊号的假刊物或书籍、有刊号但内容存在大量误导的刊物或书籍。
我国出版法规规定,内部资料不能销售,只能作为交流之用。以前这类书刊大都没有书号,只能打着“内部资料”的旗号在团队内暗中销售。而事实上,即使打上了书号(或刊号),其夸大的属性并没有改变,只是欺骗性更强,受误导的消费者更多。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说,市面上流通的这类书籍,很多是假刊号或假书号。“书号买卖是早就存在的事实,几千元或一万多元就可买到书号。有人买到书号后,一般又以这个书号出系列书,摊到每本书上的成本极少。”
直销立法逼企业加紧自查
在记者调查的几家公司中,均看到了对这类现象的处罚通知。其中一份通知写道“这些刊物包含了大量误导消费者的信息,夸大公司产品功效,甚至有些内容完全背离了公司现行的经营模式,这些寄生于公司的毒瘤已经对公司造成了严重后果。公司为此已采取措施予以劝阻和纠正,并作出了严肃处理。”同一份通知上,记者见到该公司一次性处理了5家销售非公司出版物的专卖店,其中就包括张女士所提到的那本书籍。据悉,最近该公司几乎每过几个月便要处罚一批专卖店。
触动企业神经的正是即将颁布的新直销法中的一条规定:业务人员违规,直销企业将负连带责任。这不免使直销企业感到日益紧迫起来。
但面对直销类书籍愈演愈烈的态势,直销企业有点力不从心。许多直销企业都表示,企业只能对直接参与印刷或销售的该公司专卖店和业务员进行处罚,对社会上出版和销售的这类书籍却是无能为力。
“因为我们不是执法单位,这也是我们最苦恼的地方。”正在积极申请直销牌照的完美公司总经理胡瑞连说起来一脸的无奈,“我们希望消费者不要受这类书籍的欺骗,但由于这类书籍通过了科学知识的包装,只是夸大宣传,普通消费者很难辨别。我们希望相关管理部门能够打击这种非法出版物。”
利益驱使问题书刊披上合法外衣
既然企业三申五令不允许自己的业务员使用或销售这类出版物,甚至采取了严厉的惩罚措施,那么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业务员敢冒“天下之大不韪”。
记者采访了部分业内知情人士后发现,原来,直销类书籍疯狂的背后,是巨大的利益诱惑。
在笨鸟书社,记者见到这类书籍大部分定价在人民币18元左右。“这类书籍印刷成本约为2元左右,大部分六折供货,每本利润在6元—8元之间。”一位长期从事这类书籍销售的出版人员刘先生(化名)向记者介绍。由于这类书籍发行量大,每出版一本便约有十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的利润。
刘先生向记者透露,出版此类书籍的大部分本身就是公司的高级业务人员(俗称“大网头”)。接着,刘先生向记者道出了一个更可怕的现象,除“大网头”之外,一些出版机构和个人也挤了进来。一种新的现象就是,“大网头”与出版机构进行合谋,由“大网头”提供内容,出版机构负责出版,将以往所谓的“内部资料”打上所谓的“书号”或“刊号”,“大网头”负责网络内部的销售,出版机构负责图书流通渠道的销售,双方再进行利润分成。
二者之所以要进行合谋,除了扩大发行量以外,更多的是给直销类书籍披上“合法外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