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专家谈真伪直销 界定直销最终消费者含义
1.什么叫最终消费者并不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之后,不再会有推广销售该产品的继续。
最终消费者的含义,我觉得应该是指:花钱消费者的当时目的只是对产品的需求、终止在只是为了消费,花钱的当时、并没有为了继续经销发财的目的。
至于事后,他用得很满意,想进一步来推广经销这份事业,这个人即使称之为是最终消费者,我认为也不会造成社会动乱;因为他在花钱的当时,未曾产生经销发财的目的继续。后来又产生了推广经销的继续,那不是发生在购买行为的当初,而是在他交钱之后,尤其是在使用产品之后的感动。
2.伪直销的不正当就在于,他是在人们尚未决心花钱之前,别人就用投资发财、经销事业的诱惑来促成消费者最终掏钱购买成为一个传销会员资格。
这个人在被经销发财、非真诚消费的其它目的而被干扰、被误导、甚至可能被欺诈时;由于是在消费目的之外又继续了个非消费目的,是传销人向他吹嘘了销售发财、消费致富的另一个为了获得钱财的再生增值而掏钱“消费”的动机,此时的消费产品已不真实自愿,已不诚实信用、已不是地道使用产品,而是另有高额回报赚别人钱的企图,甚至被人愚弄而为了购买一个今后发财立身的资格,一个伟大的“创业”的点、位,一个可能养家糊口的事业,一个什么更为好听的目的。这种其它目的继续产生,所以他就不是最终消费者。
此时的他,已不再计较产品本身是否货真价实了,他已被左右到另外一个更吸引人的赚别人钱财目的上去啦;被传销干扰后的消费就不再理性,相当一部分消费将是无用乃至是过度的消费。消费只是个被传销人利用来作为遮人耳目的调动人民币的代名词。
根据十二、三年来中国传、直销的实际历史已看出,约70-80%的投资买单者,是收不回成本、更谈不上发财的。中国庞大的传销难民群的存在和大量悲惨的后果已证实,这些中国穷老百姓并没有“消费致富”,甚至血本无归而返贫。这些可怜的已经失望了的群体,给家庭、给社会、给国家都带来了多么巨大的麻烦!
某些学者专家们不能只为金字塔塔尖的网头们利益编造理论,塔底千千万万被骗入会的所谓消费者投入的钱财,虽说是能养肥塔尖的先加盟者,可是塔底的民众在向上线进贡之后,塔底群众的效益又从何产生?发财的承诺能够向塔底们兑现吗?骗子的特征就在于他们善于美丽的承诺,但是从来不容易兑现,传销的假消费、真骗钱的游戏还值得“专家们”的推崇吗?专家们的社会责任,是否应该大于某些利益呢。
甚至一些伪直销理论,还要将从事销售的工作者,必须诱迫他们亲自投资消费作为直销的绝对前提条件,简直成了不先充当花钱投资消费者、就不准许他干直销、否则就直销不起来!直销人若不先掏钱亲自消费,直销在中国就必定崩溃!?下线不买单,我上线吃什么?玩直销不就是这么个游戏吗?两个条例卡死了先认购产品、后“直销”的惯例,不就断了上线们的口粮吗?
我认为在伪直销理论条件下形成的所谓最终消费者,就将更加离谱而完全变味了,即使他盗用了最终消费者这个名词,他的最终消费者含义也是值得怀疑的。
3.在花钱之前,向消费者谈什么消费能赚钱的传销作法,推销的同时搞推荐,“两推”捆绑进行,即使消费者花钱购买了产品,他也很难称之为是最终消费者,因为他的消费有可能不是最终了,很可能只是一个从事传销的跳板过程。
既然消费不是最终的目的,那么按照消费规律的需求去追求物美价廉就不重要了;将改变成——为了获得更大的赚钱空间,虚高价格也就得到默认,甚至于是赞许高比例空间,至于产品本身的质量、安全、有效、合法性等也就不是那么重要了。
最重要的将是我能否利用这次消费而获得一个大大发财的机会。两推同时进行,确是能加快当时产品的流通,也是能战胜人们通常所说的推销困难而迅速买单。尤其是中国人的收入远比美国少40倍,这时上线如果能向我虚构出一场美梦,哪怕是东拉西扯的去借钱,我也会凑够这次不情愿的消费;那是因为一百倍的回报诱惑如果能成为现实的话,几千元的投资风险又值几何呢?
可惜的是,传销的欺诈己经造成全国大面积的动乱,导致了很多人的犯罪,更多人的思想离开诚信、而走向与政府离心离德的自由化道路;并不像上线们所说的那么诚实而容易,可信度越来越糟糕。
在两个条例已经颁布、国家早已严禁买单的今天,还再主张直销必须建立在直销员的亲自消费基础上,建立在必须花钱买单认购产品的基础上,只会给国家执法带来障碍、只会带来思想理论上对政府的内心抵触、只会干扰对直销立法的正确理解,全国群众只会再骂直销!政府还会更加从严管制直销,这又何苦呢?直销行业该要审时度势、与时俱进而自律。
只有在花钱之前,消费者没有受到伪直销人的干扰、没有受到企图从事经销赚别人钱的这种利益诱惑;只有在花钱之前,消费者只是真诚为了消费而花钱才是最终消费者。
其中的关键就是:消费目的、动机没有被传销人的蛊惑、不是为了去甘当别人下线而才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