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专家:玩制度团队网络 坑害“塔底”直销人
团队本来是倡导集体主义的,网络本来是集合大家力量的,
倍增更加是乘方有限资源的。
遗憾的是:只要欺诈性奖金制度渗透入网络销售后,就把好端端的高尚直销变质为了坑人的游戏。
此时的产品只是个借用的羊头,而真正卖的“狗肉”,是利用越来越狡猾的奖金制度诱惑外行新人进入一个无底的骗财网络深渊。
此时的网络是操盘手和传销企业老板的提金库房,他们打着善良的团队旗号,为设计奖金制度的“专家”及同伙们,累积着血淋淋的财富。
变质的“直销”是非法敛财的护身符
变质的“直销”,是非法敛财的护身符。有些人趁着直销要开放,就极尽全力要把直销的实质导向至资本主义社会流行的敛财模式中去,极力地阻挠社会主义的中国特色直销的诞生。
他们说:拥有五千年文明的中国老朽了不中用啦。
言必称希腊!月亮是美国的圆?制度是A利的好?中国法规必须与洋人接轨?否则就不叫中国直销?
或者说:中国虽是主权国家,但直销在中国,应该享有外交豁免权;直销这玩艺儿,是洋人的儿子,我们就必须尊从洋父的规距和规律?否则中国政府制定的直销法规就不合“法”?不合乎世界直销规律?“直销界”不买你的账——贼王“黎叔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难道中国的直销法规必须要全盘西化,尊从世界主流直销方式接轨?这个主流直销方式是啥样?是《商德约法》?还是某个垄断企业的私利模式?不管中国人民的利益、习惯和国情都要去遵守?
中国是一个有主权的国家,中国在直销方式上已有着很高的研究和实践的水平,有足够的能力自我审核谁能进入或不能进入,没必要依赖第三方。
中国要跳出世界惯例模式
我们中国对直销的理解不亚于洋人,我国已有杨谦等一大批权威直销学者、我国工商总局和商务部等许多政府官员已是资深的直销专家,我们有足够的能力衡量直销的是非,正如马秀红副部长说的那样,我们一定要建立一个有中国特色的直销体系。这个体系、这条直路,根本就不能指望世界直销协会联盟为我国制定。
目前我国即将走的直销之路,我曾详实地逐条对照研究过,其实也没有与WFDSA的《商德约法》中的任何一条相违悖。
(其实十年前的世界直销《商德约法》中有些条款,已经不适合信息爆炸的时代、已经不完全适合发展中国家的今日国情)。
中国直销界也没必要老是拿什么国际惯例说事。我在十二年前著的(论传销)一书中就强调过:必须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直销业。前几年几次直销会议上我反复说过,中国要跳出世界惯例模式,才有可能走出中国特色的直销,否则,洋奴哲理指导下,永远不可能诞生中国特色。
中国应该重新谱写世界直销进程。不能老搞那一套“复制”、“复制”,而且还得一点都不能更改的“复制”。当了人家的“幸福的奴隶”还不知耻。
中国直销没必要走——面向营销人内部窝里斗、玩制度坑下线的游戏之路。
应该走面向最终消费者,诚信务实、科学倍增、素质就业、社会责任、适合国情、激活市场的光明大道。
直销业是否也有类似地“台独”
直销业是否也有类似地“台独”哦?——干直销就必须玩奖金制度,不拉人头发展下线叫什么直销?金字塔能拿八代呀!十八代呀!……,充满陷阱的奖金制度应该在中国具备“台独”地位?中国直销法规是不允许消灭他的?未来的直销条例如果终结投资机会型传销,若开创不买单加盟直销;如果取谛玩奖金制度和拉人头金字塔传销,树立素质就业、科学管理真直销。那就捅了马蜂窝,中国就是在违反联合国?因为“台独”是希望在联合国、在WTO中具备独立于中国直销法规之外的单独的法人存在资格。
近日台湾宋楚瑜来京还说:要“慎终追远,不忘根本”,要“纳入‘国家认同’这一宏观层面,”
中山先生精神不死,舍我辈其谁分担。做事情要顺乎天、应呼人,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民者昌,逆民者亡。让所有中国人能够挣脱落后和贫穷,成为一个均富的社会,这才是海峡两岸共同追求的目标。消灭贫穷才是最大的商机。让穷人有翻身的机会,力求维持较均衡的所得分配,整个的社会和经济不但要使一部分人能够富起来,更要让所有的家庭都能够富起来。
实现均富只是“神话”
然而社会主义的精英们怎么反到不提倡均富,怪哉!
然,大陆这十二、三年的传销灾难在境内的泛滥,是“均富”了吗?是顺乎天、应呼人了吗?
血本无归又雪上加霜的多数人梦想的无情破灭;
痴男痴女、上下线互相残杀的多种刑事犯罪;
误入泥潭,妻离子散,亲友反目的家庭崩溃;
帮会迷信,神化上线的盲从吃菜根,睡水泥板们;
——他们均富了吗?国家喜欢、百姓拥护吗?
—— 一将功成万骨枯的旧直销奖金制度造成的难民群还要制造多少枯骨?
打着“均富”招牌的各类网络传销奖金制度,压根儿就不会实现均衡的所得分配,它怎能会给社会带来均富、带来安宁呢?
业界流传的对联:“上了一当又一当,当当不一样;吃了一亏又一亏,亏亏有体会”;
最后的结果是:还要“见当就上”。社会再这么下去行吗?
传销老油子几经磨难,狡猾地成了白骨精。是的,2005年之后,由于百炼成钢,成了通晓陷阱的赌王,他们这少数塔尖精英是会致富发财的,可是广大塔底层的“傻根”们怎么办?
老传销们!是否要报复社会?我想当然地还不至于。因为不是社会造成您的“当”和“亏”,是海外混进来的新型精神鸦片——传销奖金制度和洗脑的OPP事业说明会所至。
这种鸦片只能造就操盘手及其老板和同伙的财富,他们以极其诱惑的理论只片面宣传五大优势,八大发财亮点,十大致富机会……,真正给社会大多数人带来的,只是海洛因的幻觉。
实际上由于十二种奖金制度中都暗藏着,从十五种狡猾的陷阱里取出几个需要的陷坑。上线高手是不会把坑下线们的敛财诀窍的看家本事复制给你的,即使在NDO会上也不会复制给你的。
善良的朋友们:排列组合、编造制度高手们的“标的”,就是要让传销网络都识破不了他们设计的陷阱机关,还要能使半瓶子幌的所谓网络高手们十分激动;至于普通老百姓在口才极好的传销人的亲情面前,多半都会上当花钱认购产品而加盟该公司的。
善良的朋友们:即使在OPP会上,告诉你有实实在在的九十九个美丽的亮点,但只要还有1%的一处暗藏机关陷阱!(这是不会告知社会的),塔底的你就会彻底失败。
这只有在你今后做到那个份上,才能感受到已全功尽弃——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死穴一冒,必死无疑。
您辛苦发展的网络这时也大了,真要是轮到你吃果实的时候,你这才发现奖金制度还有你没达到的暗藏标准,由于制度荫蔽地复杂性,你究竟不是制度专家,新人们在事前是不可能看穿陷阱的。
于是乎绝大部分人都将陷入这场赌博游戏而输啦!哑巴吃黄连,牙齿吞到肚里去。
您找谁去讨还血债?国家绝不会受理传销人中的黑吃黑,索赔无处,上告无理。那么只有横下一条心,逼上梁山,老子也去骗!骗!骗;势必要收回成本,否则心不甘。只是我应伪装的要比上线更虔诚一些而已!……这样下去国家还不大乱?
这种靠欺诈性奖金制度、金锁链栓扣在一体的网络团队有什么必要再存在下去?这种网络是典型的老鼠会。是利用了中国重情感的传统,传销老板和传销操盘手,欺诈良民的网络型结构老鼠会。
这种所谓的网络销售法应予以取谛,这种依赖传销奖金制度加上美式奴化教育的网络团队不是合法的直销。在这种网络结构中的所谓“团队计酬”是不能提倡的。
因为在这种网络里面,从来就不可能出现均富。传销制度都是打着“均富”的招牌,利用制度的复杂性,有时高手都不容易看得出来,这就是极不公正的在玩制度。
不公平的“多劳少得”计划
您仔细想一想:在一个既是裁判长又是运动员的运动会上会有公平和均富?每个直销公司的奖金制度就是那儿位爷们设计的,他早把陷阱包装的好好地,会让众多参予网络的运动员们识破?否则他们这些操盘手及其同党助手们还能发什么财?您就等着上当吧!这种网络销售哪有均富和公平的竞争?
我到是赞成奖金制度由一公正的协会制定,我倒是愿意参予拼命竞争一翻,因为机会是平等的。
可是这根本不现实,哪里找得到这么个公正的协会来管这么一件事。即使如此老板也不采纳。
所以由各公司自己编制的奖金制度,不管他声明多么伟大、高尚、公平……多半都是骗人的,没有一个老板和操盘手有孙中山那样“天下为公”的心态来设计制度的。
制定奖金游戏规则的人绝对不能参予竞争发财,这又是民营直销企业做不到的一句空话。他及他的亲属或委托别人来暗箱操作都是绝对地存在。
各国法律都有一条,当事人案犯有权力叫当庭法官退出法庭,因为哪位法官被牵扯到本案件之中,有着利益关系。可是在直销网络中,您那位直销员敢让上线操盘手退出网络高层?
他们制定的游戏规则,他们只会给你灌输如何如何好发财。他们是绝对不会告诉你陷阱在何处的。否则十二年来中国大地不会出现那么多的传销难民,那么多的传销命案。
因此,新的直销法规应严禁这种玩制度的网络存在。因为老百姓抵抗不住假的财富诱惑。
例如某A利公司的奖金制度就根本不是其老板所说的那样——“得到了一个按劳分配的机会”。
我认为A利公司的奖金制度是一种不公平的“多劳少得”计划,特别A利最残酷的剥削是:“少劳不得”。他只能造就“超劳暴得”的极少数个别示范性、标志性的典型,然而中国大多数网络中人只能落得四年前出现的A利赞歌所形容的那样。所谓的皇冠大使只是一将功成万骨枯啊!需要太多的中国难民垫底,才能供奉一位M国的月收入超过千万元的“大使”。
如果还把这种不适合中国国情的奖金制度美化为企业竞争力的典范,阿弥陀佛!A利赞歌还不知道会把您赞美到哪个档次。
如果您(因为曾经是我们直销人的老师)的奖金制度再不改变,或许的结果就不仅仅是没得到试点牌照了!我相信:您会适应中国国情而把制度改得更适于未来的直销条例。识时务者为俊杰。
中国未来的直销条例,反传条例,肯定是最能保护善良老百姓的消费权益,确保直销素质就业的实在。我们要相信政府,慎重立规、全面研究至今天,改革掉舶来的流行了多年的传销网络模式制度,建立起中国的特色直销,这“三套车”一定会是最适合社会、最适合广大人民,最适合国情的经济走向。也当然不会对那些直销行业里的“台独”分子有利。
与过去流行的、以欺诈性奖金制度为核心的、网络营销潜规则,肯定不应该接轨。
但我又十分肯定:中国特色的直销与WFDSA完全接轨,没有违背世界《商德约法》中的任何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