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有条件开放多层次直销
据越南经济时报报道,近日,越贸易部向政府总理呈送关于多层次直销经营管理议定书,有条件开放多层次直销经营业务。根据议定书草案,所有采用多层次直销的商品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质量标准;商品来源、产地、性能和用途标识清楚;有商标。对于参加多层次直销经营的对象,草案规定外国人和在国外定居没有获准在越南工作的越南人,不得在越从事多层次直销业务。有意注册多层次直销的组织,需要具备5个条件:第一,向在越南开展业务的商业银行交纳10亿越盾押金;第二,经营的商品必须与注册登记的范围相符;第三,商品经营中具备条件或获得证明具备经营条件的,必须是具备经营条件的商品目录;第四,必须有明确的商品销售计划,不得违反法律;第五,必须有明确的从业人员培训计划。
此外,从事多层次直销的企业活动和人员要具有透明度,企业必须制订活动规则,与从业人员签订书面合同。企业负责按现行规定扣除从业人员的个人收入所得税。
多层次直销形式在欧美国家很普遍,但1999-2000年前后才进入越南。此前,越南媒体多次报道这种经营方式具有欺诈性。据统计,目前越南从事多层次直销经营的企业约有30家。
来源:中越科技贸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