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的利弊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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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玛是全球最大的零售企业,2007年的总营业额已经超过了3000亿美元,在2007年度《财富》全球最大五百家公司排名中名列第一。如果把沃尔玛当作一个国家,它的收入可以列为世界的第32位。它在美国零售业占零售业总收入的8.9%。连续三年在美国《财富》杂志全球500强企业中名列前茅。沃尔玛主要有沃尔玛购物广场、山姆会员商店、沃尔玛商店、沃尔玛社区店等四种形式。
在中国流行做大做强的经济氛围中,沃尔玛几乎是所有零售业者的梦想。我们经常可以听到要把自己的企业变成中国某某行业沃尔玛的豪言壮语。不过,沃尔玛在中国也并非只有风光无限,其实中国的媒体上沃尔玛的负面新闻也常有耳闻。例如,去年底在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前,沃尔玛的突击裁员一度引起相当的关注。另外,沃尔玛的商品重量也经常出现问题,不时出现在政府公布的黑名单上。还有就是沃尔玛的店大欺客,人们也比较熟悉了。
一个天天与成千上万消费者打交道的企业,要是一点负面新闻没有,那倒会有些奇怪了。更何况像沃尔玛这样在美国就一直被人攻击的企业,树大招风也是常理。但是,对于沃尔玛的利弊,我们显然不能仅仅从这些肤浅的现象上去认识。沃尔玛带给我们的影响的确是一个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
毫无疑问,沃尔玛为零售企业树立了一个标杆。它以天天平价的终端诉求建立起庞大高效的供应链,把无数中小供应商连接起来,形成了一个强大的商品生产流通系统。现在,这样的系统已经成为社会经济重要的组成部分。以致目前供应链的建设几乎成为商品流通领域的最重要任务。当然,沃尔玛给消费者提供了便利和低价,这也是沃尔玛模式成功的最重要因素。但是,对沃尔玛的利弊,我们仅仅站在这样的角度去分析是不够的。
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大国来说,经济发展的均衡是目前最重要的追求。在加入WTO的时候,我们承诺要开放分销领域,开放外国零售企业在中国发展的地域、股权等等的限制,但却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指标,那就是规模。规模是一个零售企业最重要的指标。因为规模和成本、影响力是密切相关的。我们看到,沃尔玛、家乐福等外资零售企业动辄就是上万或数万平米的购物广场。在这种繁荣背后,就隐藏着极大的不均衡。那就是大量的中小零售商也许就此断了生路,或者转移地点加入到其他地区的商业竞争中。我曾经在一个县城参观过刚刚开业的超市。那个超市面积大约800平米。那天早上我到了超市门口,根本就进不去。因为大门已经被很多人堵了个水泄不通。一问才知,这些人都是周边做小买卖的个体户。800平米的超市一开,他们的生意就无法做了。在沃尔玛上万平米的卖场周围,这样的效应可以影响到方圆数里。
在这一点,日本比我们聪明。他们为了维护中小企业的利益,专门制定了《大店法》,开设5000平米以上的店铺,除了要有周边利益相关者的听证外,还必须经过政府部门的批准。这样的法律实行了多年。从一个经济的均衡角度讲,这是十分必要的。因为,规模带来的经济其实是企业独占的,而规模带来的负面效应则只能由社会承担和消化,这是不公平的。
其实,沃尔玛们带来的不公平还不止这些。大型零售企业滥用优势欺压供应商现在已经是非常明显的事实。很多供应商拿不到货款,只能忍气吞声。更有甚者,供应商为了维持在店里的位置,要缴纳名目繁多的费用。家乐福甚至曾经让供应商在法国国庆节时交所谓的促销费。现在谁都知道,要进入大卖场,费用是很高的。难怪沃尔玛的全球CEO还能爆出接受供应商游艇、轮船折扣和珠宝这样的丑闻。
滥用优势地位还可能使沃尔玛们干脆利用中小工厂来欺压工人,这些工厂的工人工作时间长,报酬低。虽然不能说这就是沃尔玛低价的基础,但是,我的一个记者朋友的调查却揭出了不少惊人情况,他甚至用了黑工厂伙伴这样的标题,足见其震怒的心境。这一点,在中国劳动法制不健全的情况下太容易了。也难怪沃尔玛有一个臭名昭著的形象——抵制在企业内建立工会。
沃尔玛的发展对我们是一个挑战。究竟从长远讲是利是弊,真的很难马上下结论。不过,沃尔玛也不是不可战胜的。近几年,他陆续从韩国和德国撤资,也遭遇了滑铁卢。中国企业大可不必妄自菲薄。只要能够认真研究消费者的购买习惯和方式,贴近消费者,我们还是有机会的。而从另一个角度说,对于沃尔玛们的发展,政府不能无所作为。因为这样的企业发展已经涉及到了中国经济的基本问题。我们一定要认真研究他们的发展与失业人员的关系,研究他们的扩张与垄断的关系,研究他们的优势地位与产业链均衡发展的关系,甚至要研究他们的采购对中国制造业的利弊,全面认识沃尔玛们带来的冲击和挑战。并且,尽快在相关法律上进行完善,避免他们给中国经济带来的方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