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金永生(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中国直销立法课题组负责人)
回顾三年前《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出台前夕,行业发展到现在,中国终于熬过了直销的冰河时期。
2003年,国务院法制办、商务部条法司、国家工商总局联合推出的一个中国无店铺运营与法律监管问题的研究,这就是后来被公众简称的“中国直销立法课题组”。中国直销立法课题组的诞生,可以说是WTO到中国来的结果。根据WTO的贸易协定,中国必须开放分销市场,国际上的直销模式能不能在中国实现、如何实现,这成了当时中国迫在眉睫的事情。于是,中国直销立法课题组的诞生便是顺其自然又迫不及待了。可以说WTO协议的签定是两大条例出台的最大导火线。
中国直销实行的是牌照制度。现阶段,拿牌企业与未拿牌企业所面临的企业生存状态又是不一样的。先说拿到直销牌照的企业吧。企业拿到牌照才可以进行直销,当然是单层次直销,因为现在多层次直销还是不允许的。这里面又分不同的情况,比如说跨国公司,有些大直销企业,国家规定的是单层次直销,但是他们进行的还是多层次的。有些大直销企业,他们的高层与政府保持着非常好的关系,政治权利的运用和公关运作得相当好。
没有拿到牌照的企业,做法分好几种。一种是自己有实力,而又努力地而且尽量地符合商务部的规定条件而去申报的,这是很值得肯定的一件事,因为他们是纯粹为了拿到牌照而这样做的;一种是一边申请直销牌照,一边在做其他与牌照无关,甚至与牌照规定相违背的事情,其实他们心理不希望牌照批下来,而却一直在申请,所以这种情况也需要区别的;还有一种,就是觉得自己再怎么努力也没有办法拿到牌照的,万般无奈之下,只好让企业转型,用一句时髦一点的话讲就是“量力转身”,我换成别的了,换成别的模式去经营;最后一种情况,就是企业现在达不到直销牌照申请的资格,但是它又想做直销,怎么办?于是它们就由公开转入地下,这种情况是最严重的。
从政府角度来讲,监管的力度、监管的范围、监管的对象、监管的内容、监管的方式等等,这些都有待进一步的优化和协调。再有,我们对政府层面、执法层面、理论层面,包括学术和媒体而言,我们对直销或者传销的科学判断是什么。其实,直销作为一种营销方式,它具有科学性,否则不会存在。那么为什么在中国不行,一个是法律法规的制定,我们现在没有《直销法》,一个是法律法规的执行,从法律的最底层次做起,那就需要直销法去规范,这一块来讲,我们做的还是不够的。这就是为什么在传销领域不管我们打压得多么厉害,企业还是会以身试法,原因就在这个地方。
无论是产品的发展,还是一个国家经济地区、环境的改善,都是循序渐进的过程,不会一蹴而就。直销在中国这一话题,不仅在过去提出,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也会成为被经常提起,这个过程也是很缓慢的。人们心理的调整、观念的改变,是一个缓慢进行的过程。国家法律法规的制度,也是一个缓慢发展的过程的。直销还处于一个刚刚起步的阶段,还只是讲直销里面的单层次直销的问题。为什么多层次直销不被允许?我个人认为,多层次直销才是直销真正本质的东西。那现在企业争取拿到牌照,进行单层次直销,也是为了多层次直销作准备的。所以说,理论上来讲,多层次直销在中国肯定会有自己的一席之地,至于说是具体哪一天,那说不准。什么时候人们的观念转变了,心态成熟了,社会有了稳定的游戏规则、道德约束、法律规范,这时多层次直销才能在中国走上台前。
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社会现在还处于一个转型期,它必须一步一步地规范,无论是法律体制还是经济体制。这种在不完全规范的市场上和新旧体制交替转换的市场上,短期的获利机会将越来越少。现在整个社会对直销的认识有误区,直销在中国很大程度上被妖魔化了。这种妖魔化其中一个原因就是群众对直销不了解,这就会导致以讹传讹,我们要辨证地去看待事情。何况直销从业者的身份很特殊,既是消费者又是经营者,他们还必须突破自身的误区、心理误区、盈利误区、对直销行业的误区,这样才能健康发展和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