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呼万唤始出来:“传销罪”写入《刑法》
在8月25日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传销罪”被列入了《刑法修正案(七)》的草案中,从新增“传销罪”的过程来看,“传销罪”极有可能被正式列入到刑法当中。
“传销罪”最高七年徒刑的量刑,将传销的管理和处罚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但缺少“传销法”和“直销法”的现状让“传销罪”发挥刑法作用还稍有不便。更令人关注的是,“传销罪”列入刑法是否会引领中国直销业新的立法浪潮。
编者点评:“传销罪”终于写进《刑法》了,有人松了一口气,有人惴惴不安,其实这是早可预见的事实。但这并不是结尾,恰恰是个开始。“传销罪”如何界定?相信必然引起很多争议,而法案并未详细界定解决这一问题。从现实意义来看,“传销罪”列入刑法后,将带来的直销、传销立法、更加清晰界定传销的可能,对直销业界的规范发展是一个好的开始。
上海首个电子商务投诉平台开始试运行
据悉,2008年8月28日上海电子商务发展推进工作座谈会上,电子商务纠纷调节服务机制的方案已经完成,市电子商务协会已在虹口、杨浦和普陀三区试点投诉现场,如机制成熟,将在其他各区推广。
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带来的问题也接踵而来。电子商务的种种优点让人们痴心不已,但是由此而产生的问题却面临着投诉无门的窘境。上海电子商务投诉平台的试运行,可谓给消费者打了一针“强心剂”,真正可以让电子商务做到:让消费者买着放心,用着放心。
第三批视频牌照发放 网络视频洗牌在即
全球最大的影视点播平台风行对外宣布获得国家广电总局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据悉,早在今年初,风行就已经进入《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首批名单,也即“白名单”。今年4月初,风行开始向北京广电局提出申请,正式获得视频牌照则是在8月21日。
目前,国内视频网站大体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是以土豆、优酷等为代表的视频分享网站,也称为微视频网站,一种是以风行等为代表的P2P平台。视频播放速度是视频分享企业当前吸引用户的主要矛盾,为了争取到更多的用户资源,视频分享企业通过融资来补充其巨大的带宽成本,一定程度上会出现“高成本、低附加值”的局面。
尽管如此,业内人士相信,随着网络视频行业的不断成熟,随着网民基数和宽带用户规模的加大,用户的消费需求将持续快速增长,基于视频的新兴网络服务将不断推陈出新,由此网络视频行业自身将走出“非理性繁荣”的误区,步入快速上升通道。
药品审批三权分离
9月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说,药监局对药品的受理、审评、审批三项职能的权利进行了分离,三个职能不会集中在一个部门。
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食品安全法(草案)》二审以后,没有保健品这个概念,安利(中国)、完美(中国)等100多家保健食品企业已紧急联合上书国务院及人大,希望“给予保健食品一个明确的地位”。 有关人士也建议“保健食品的管理由国务院另行制定条例进行管理”。
对此,颜江瑛表示,目前正和有关部门就保健食品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当中的重要性一集保健食品对降低医疗费用的促进作用进行研究和探讨,希望通过这些工作引起人大的重视和关注。她解释,保健食品是特殊的食品,在生活当中经常会碰到某种保健食品,对人们的生活健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