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士力佳友公司营销
直销资格
如果您想成为金士力佳友直销员,首先您不能是法律规定的以下人员范围:
未满18周岁的人员;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全日制在校学生;
教师、医务人员、公务员和现役军人;
直销企业的正式员工;
境外人员;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兼职的人员;
法轮功等任何邪教组织成员。
除以上人员的申请入可以亲自到分公司/分支机构,或者通过电话向总部服务商管理、呼叫中心及总部其他部门咨询直销员申请相关事宜后,申请人应参加公司培训,通过考试且资格审核合格者填写《直销员申请书》”,并签署《直销员销售合同》,公司收取申请人之身份证明文件和银行帐户之复印件,并将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资料录入电脑,“直销员申请书”、“直销员合同”和身份证明文件之复印件店铺存档。
申请人取得直销员证,公司将申请人资料录入系统并存档,该申请人方能正式成为金士力佳友(天津)有限公司直销员。
申请人保证向公司填报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借用、冒用他人名义或使用其他不正当方法成为金士力佳友(天津)有限公司直销员。
注:直销员申请表和成为直销员里的直销员资格中,“邪教或非法组织成员”应改为“法轮功等任何邪教及分裂组织成员”
加入程序
如果您想成为金士力佳友直销员,首先要判断是否符合直销员资格,如属于国家规定不授予直销员资格的范围,将不授予直销员资格。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填写《直销员申请书》”,并签署《直销员销售合同》,公司收取申请人之身份证明文件和银行帐户之复印件,并将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资料录入电脑,“直销员申请书”、“直销员合同”和身份证明文件之复印件店铺存档。
提交申请的申请人参加公司培训,通过考试,取得直销员证,公司将申请人资料录入系统并存档,该申请人方能正式成为金士力佳友(天津)有限公司直销员。
申请人保证向公司填报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借用、冒用他人名义或使用其他不正当方法成为金士力佳友(天津)有限公司直销员。
奖金制度
1.0以下人员不能成为金士力佳友(天津)有限公司的直销员:
1.1 未满18周岁的人员;
1.2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1.3 全日制在校学生;
1.4 教师、医务人员、公务员和现役军人;
1.5 本企业的正式员工及其配偶、子女;
1.6 境外人员;
1.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兼职的人员。
2.0 金士力佳友(天津)有限公司按月支付直销员报酬。公司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报酬总额(含奖金、佣金、折扣等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等)不得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
3.0 直销员具体计酬标准如下:
订单销售额(人民币元) |
销售折扣 |
0–999 |
3% |
1,000–2,999 |
12% |
3,000–5,999 |
15% |
6,000-10,999 |
18% |
11,000-15,999 |
21% |
16,000-22,999 |
24% |
23,000-29,999 |
27% |
30,000以上 |
30% |
4.0 直销员禁止以下列方式进行团队计酬:
4.1 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
4.2 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
4.3 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
5.0 直销员领取报酬的程序
5.1 直销员提供个人可用的银行账户
5.2 直销员从公司的每笔购货都会记入电算系统
5.3 公司每月通过电算系统计算直销员的个人销售额
5.4 根据直销员的个人销售额和公司的奖金制度计算销售佣金
5.5 由公司代扣代缴税金
5.6 公司每月按时将直销员上月的销售佣金打入账户
本制度中涉及直销员报酬等有重大事项变更,应按照《条例》规定报商务部批准后方可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