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声明
2006-07-31 00:00:00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公司已向国家商务部报送了关于申请直销经营许可证的报告,正式申请《直销经营许可证》。如我公司获得商务部批准从事直销业务,一定兑现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传销活动,不从事任何传销活动。
二、郑重承诺将严格自查完美分支机构和直销员的直销行为,承诺对直销员的直销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承诺对服务网点的经营行为、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严格遵守《直销管理条例》关于公司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以及报酬总额(包括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它经济利益等)不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的有关规定,坚决反对团队计酬的计酬方式,公开计酬制度。
四、严格遵守《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我公司已建立完备的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信息披露的网址为http://info.perfect99.com 。
五、保证拟直销的产品符合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告2005年第72号公告规定的产品范围,并保证直销产品符合国家认证、许可或强制性标准。
完美公司真诚欢迎和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诚信经营,规范运作,为中国直销业健康发展而不懈努力。
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二OO六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