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业“逼宫事件”再起 专卖店主欲联合抵制完美
完美遭遇的风波反映了目前诸多直销企业面临的两难境地,在直销牌照发放前的“过渡时期”企业不得不在“适应《直销法》作调整”与“稳定经销商”之间权衡、取舍。在加紧申请直销牌照的关键时期,“人气指数”逐渐升高的完美公司内部发生了波动。近日记者获悉,近百名完美专卖店店主将联合起来,共同抵制公司的“新政”。
这是继雅芳、如新之后,又一起经销商“逼宫事件”,体现了直销企业在“适应《直销法》作调整”与“稳定经销商”之间的两难境地。开店新政引来不满
近日,一位完美经销商向记者反映,有完美经销商在专卖店之间大范围地发出了倡议书,倡导完美专卖店店主联合起来共同抵制完美公司。原因是完美公司在开店事宜上采取了一些“新政”,即:1.加盟需要缴纳两万元的抵押金;2.账户余款需要3万元以上才可以领取;3.订货金额必须高于3万元。该完美经销商表示:“这3个条款使公司无形中无偿占用我们8万元资金,致使多数的经销商搭上自己的网络工资来贴补开店的费用。”
据了解,响应倡议并联合起来的专卖店店主已经有了上百家,他们正准备向中山市完美总部寻求沟通。
完美公司法务部经理徐维平同时收到了一份专卖店主郭林江(音)给他们寄过来的函。徐向记者表示,公司没有收取特许经营加盟费,为了保证经销商诚信经营而收取的两万元加盟保证金还是会还给投资人的;专卖店是“独立投资独立经营”,完美公司只是以合同的形式授权经营;公司目前正在准备申牌材料,专卖店审批业务公司没有暂停。特许加盟的双重作用
这次风波体现了直销企业快速开店的心态,特许加盟无疑是其法宝之一。最重要的是这种模式可以规避政策风险。
如直销企业日晖,这家原属于“十家转型企业”之一的企业甚至于去年11月表示退出直销,并合法报批了“特许加盟店方式”进行业务拓展。完美则在1998年被批准转型后以专卖店的模式经营直到现在的。经营模式基本是直营店、特许加盟、自由连锁店等。
客观上讲,特许经营属于一般性的连锁经营方式,企业无须申请直销牌照,并不受直销条例的约束。
业内某公司一位高层也向记者表示:“企业可通过开店避免多层次嫌疑,可通过专卖店逐层下发佣金来化解风险。”
按照完美公司总裁胡瑞连的计划,2005年底完美专卖店要达到4500家,今后几年将超过5000家。目前完美专卖店总数约3700家。所以在没有下放直销牌照的日子里,完美更是加速开店步伐。
大成律师事务所的刘忠律师对此表示,严格地讲,完美这种方式与《直销管理条例》是有出入的,它们打着特许经营的模式做直销,实际上是打了“不是直销企业就不受《直销法》约束”的“擦边球”。小的经销商受影响大
近几年来,比起雅芳与仙妮蕾德的专卖店来说,完美的拓展相对缓慢。据知情人士透露,此举皆因完美公司对直销商申请专卖店的审批相当严格,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开一个专卖店要带活一个地区”。完美是要达到一定级别的经销商才可以向公司提出开店申请。一位接近完美的人士说:“严格的标准之下,完美开拓的专卖店在面对未来的直销洪流时,将具相当强的抗震能力。所以要求专卖店买货的量也就特别大。”
据了解,尽管开一家完美专卖店的成本很高,但按目前完美的奖金制度,专卖店打折卖货仍会有16%的利润可赚,所以大多数人还是愿意“忍痛”开店。
一个显然的事实是,完美的新政策对新开专卖店影响颇大,这些新店大多团队小,业绩不太高,资金周转困难,公司一有政策变动这些店就会损失,造成“业绩大的高级别的经理狂赚、小店小级别经理狂赔”的局面。转型企业的两难境地
完美遭遇的事实上是目前许多直销企业难以化解的问题。拼命增加专卖店的数量,从“适应、调整”的角度讲本来是一件好事,但现在却成了转型企业的负累。
商务部给了当年10家外商投资转型企业将近一年的“过渡期”,时间到2006年12月1日止。在此之前没有获得正式直销牌照的企业,将无法继续在内地开展直销业务。
对企业来讲,既要适应《直销管理条例》的要求积极申请牌照,又要维护经销商的利益以稳定销售网络,对于在中国内地的(准)直销企业来说,的确是一个不小的考验。
雅芳在最早获得“直销试点牌照”时,曾发生了专卖店主逼宫总部事件,专卖店与直销人员的利益权衡问题也摆在了雅芳高层管理者面前。如新也发生了类似事件。完美也步其后尘。在“过渡期”企业需要的是高超的管理“平衡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