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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直销企业首页 >> 获牌企业 >> 安利(中国) >> 《直销法》出台前安利成被告 被指两宗“罪”

《直销法》出台前安利成被告 被指两宗“罪”

2005-04-30 00:00:00  作者:only   来源:互联网  点击:

来源:北京现代商报

  在直销立法方面已经被雅芳抢了风头的安利又遭一场官司风波。因认为安利向销售代表收取内部资料费违反了相关法律,一位曾经加盟安利公司的员工将安利诉上了法庭。现北京朝阳法院已立案。

  记者昨天联系到当事人邓树德,他告诉记者,他于2000年7月加入安利公司成为营销代表,之后的一年半左右的时间里,安利公司共向他收取各种内部资料费用共计271元。

  邓树德认为,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六条的有关规定: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严格限定在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内部交流,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安利这种行为显然违反了这条规定,应该双倍返还钱款。

  另外,邓树德还指责,安利的营销代表在购买安利产品时,安利公司用的是私印的购物单据,显然存在偷逃税的行为。申请法院向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及国家税务总局提出司法建议,建议二单位依法查处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收取申请手续费、销售非法刊物及私印发票(购物单据)、偷漏税款等一系列违法行为及违法所得。邓树德还告诉记者,其曾两次以同样的理由将安利诉上法庭,但都因诉讼主体存在问题法院没有立案,现朝阳法院立案后,安利公司又向朝阳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记者昨晚致电安利公司后,公司对外事务经理姜京源亲临报社,以书面形式答复说:公司已收到诉讼通知。安利公司一贯严格按照国家批准的业务范围经营,并积极履行纳税义务,此次公司将本着实事求是和对消费者负责任的态度对待此次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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