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中文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投稿 | 搜索    
      
当前位置:非法传销首页 >> 打传前线 >>
当前位置:非法传销首页 >> 打传前线 >> 山东首次发布打击传销警示 警惕五种形式

山东首次发布打击传销警示 警惕五种形式

2008-03-27 13:04:16  作者:张子扬  来源:大众日报   点击:
关键字:山东 传销

3月26日,山东省工商局和省公安厅联合发布了打击传销2008年第1号警示。据悉,这是山东省首次公开面向社会发布警示信息。

 

山东省工商局和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发布警示这种形式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含有提醒和告诫的意思,更能引起社会关注。今后,两部门还将根据传销活动发展变化的特点陆续发布警示。

 

警示的具体内容为:

 

警惕传销组织以高额报酬为诱饵,打着企业招聘、介绍好工作、合伙做生意等各种幌子,通过亲人、朋友、同学、战友等社会关系引诱远离学校、家庭、家乡到异地,并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洗脑”等手段,诱骗或逼迫他人参加传销的行为。

 

警惕传销组织打着“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网上基金投资”等旗号,利用互联网,通过网上电子银行支付手段收取加入款和发放奖金,从事传销的违法行为。

 

警惕传销组织和一些所谓的合法公司假借直销的旗号,打着“连锁销售”、“特许经营”、“连锁加盟”的幌子,以高额报酬为诱饵,采用发展加盟商、业务员、优惠顾客等形式发展下线,以发展下线的销售业绩为计酬依据的传销行为。

 

警惕以传销方式,用后续加入者资金支付高额回报,进行非法集资违法活动。此违法活动一旦崩盘,后续者将血本无归。

 

警惕传销组织或传销骨干分子,在传销受到查处或传销即将崩盘时,为逃避责任、推卸责任,而怂恿鼓动参与者聚众闹事,聚众上访,暴力抗法,制造混乱局面。

责任编辑:
 

0

顶一下

0

踩一下
 
 

 

版权说明:

    本网未注明"来源:中国直销网"的稿件均为转载稿,文章版权属原作者或已经支付稿酬的合作媒体所有。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原作者不愿意将文章在本栏目刊出,或发现有与原作不一致的偏误,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尽快将您的版权信息添加到本文章中,或者根据您的意见给予相应的处理;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 尽快来电或来函与中国直销网联系。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直销网"的所有稿件,版权均属本站所有,任何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直销网 http://www.zhixiaowang.com”,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页底导航 >>>  新闻资讯 |  政策法规 |  专家专栏 |  非法传销 |  直销企业 |  教育培训 |  健康美容 |  直销人才 |  直销杂志 |  资料下载 |  招聘求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