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沉迷传销 自导自演“绑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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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千里解救,报假案的大学生被处罚款拘留
民警向报假案的张某宣读处罚决定 实习生 高红萍/摄
一名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做着发财梦,到广西搞传销。为了骗到钱,他打电话给父母声称被绑架。昆明警方千里奔波,将他带回昆明,并对其处以罚款拘留。
2007年12月9日,一对嵩明的中年夫妇神色慌张地来到王家桥派出所报案:“我儿子张某在广西被绑架了,绑匪索要5万元赎金,请你们一定要救救他。”据他们介绍,绑匪把儿子控制得很严,在电话里只听到儿子用微弱的声音求救。
民警接警后,立即把情况向领导汇报,受害者被绑异地,案情重大,五华区刑侦大队和王家桥派出所立即成立专案组,研究解救方案。民警掌握,张某今年18岁,是云南工商管理学院的一名学生,今年即将毕业。 因担心儿子有个三长两短,张某的父亲在报警后的第二天,悄悄往指定账号上打了2万元钱。奇怪的事情发生了,汇款后,每隔一两天,父亲就会接到儿子打来的电话,内容都是报平安,对遭绑架的事只字不提。而民警也从张某的老师和同学口中了解到,张某早已为出行做好准备,向学校请了假,于12月5日就打好旅行包离开学校,走的时候称自己去“苦大钱”。
对种种迹象进行分析后,民警断定:张某称自己遭绑架,其中有诈,有可能参与传销。由于不涉及刑事案件,又不属于五华分局的管辖范围,民警建议张某的父母到当地工商部门举报并寻求帮助,但张某的父母一直坚持让民警去广西把儿子找回来。
今年3月13日,专案组的民警来到广西,踏上了漫漫寻人路。通过电话监控,民警发现了张某的踪迹——他果然在广西北海搞传销。民警还了解到,张某是在一个老乡的蛊惑下,怀抱着发财梦来到广西北海。因为没钱入会,就想到了假装被绑架这一招,希望能从父母手中捞到钱。3月14日,在民警的护航下,张某被得知消息后赶到广西北海的父亲带回昆明。
昨天下午两点,在王家桥派出所,民警向张某宣读了《行政拘留决定书》,张某报假警,扰乱了公安机关正常的执法活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以拘留10天、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张某迟迟不肯在《决定书》上签字,对警察抱怨不休:“如果你们不把我带回来,一两年以后,我就可以衣锦还乡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