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拒绝传销师生远离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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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来,河南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在师生中广泛开展“禁止传销、远离传销”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涉及学校或师生的传销案件,提高了广大师生识别和抵制传销的能力,维护了师生的合法权益。
由于种种原因,我省还是发生了少数学生误入传销组织、被人非法控制的情况,严重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因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大、中专学校要充分认识当前传销活动的严峻形势和严重危害,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做好防止传销进校园的各项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学校深入开展禁止传销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师生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严重危害,了解国家打击传销的基本政策和法律法规,帮助学生提高识别能力,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传销。要充分运用校报校刊、校园网络、广播电视等各种载体,通过召开座谈会、散发宣传资料、组织专题展览等多种方式,积极营造校园抵制传销的良好氛围。要针对寒暑假以及学生开展社会实践、联系工作等重点时段,加强对学生尤其是外出实习学生、毕业班学生等重点学生群体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要主动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解救受骗学生,做好参与传销学生的说服和劝返工作。要把防止传销进校园纳入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形成长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