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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非法传销首页 >> 典型案例 >> 珠海警方公布3起打击传销典型案例

珠海警方公布3起打击传销典型案例

2008-02-28 15:19:58  作者: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点击:
关键字:珠海 警方 传销
 

    新华网珠海2月28日电(温希) 经侦支队昨天公布3起打击传销的典型案例,希望人民群众不要轻信“一夜暴富”的“神话”,远离传销和变相传销组织,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保健品专卖店作掩护

    据《珠江晚报》报道,2006年1月1日,鲁××、李×畔、李×秀、吴××共同出资8万元人民币,在斗门井岸成立万×达保健品江湾专卖店,销售保健品和营养品。经营方式主要是以“办卡入会”的方式为深圳万×达公司发展会员。会员分为普通卡、金卡、钻石卡3种。

    购买保健品满900元为普通会员,满5400元为金卡会员,满18000元为钻石卡会员。深圳万×达公司按照发展会员情况给予报酬。到案发时,专卖店发展钻石卡会员17人,收取会费306000元,利润由上述4人平分,每人分得2万元。

    鼓吹可获得高额回报

    2007年7月,郭×贤介绍巢某购买“富国基金”,并纠集在一起,发展下线购买。2007年8月1日至10月1日期间,巢某和章×菲一起在珠海发展了高××、李某、黄某等40余人为下线,购买“富国基金”,涉及金额200余万元。巢某、章×菲从中各非法获利30余万元。

    靠发展下线入会赚钱

    河南人张某,2005年加盟郑州某集团,销售高磁化水器。

    张某在珠海发展“代理商”——购买一台价值1680元的高磁化水器即可成为所谓的“代理商”。“代理商”有发展他人入会的资格,从下线的发展业绩及营销业绩中提取报酬。经侦支队不久前抓获从中获利51万余元的张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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