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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非法传销首页 >> 明辨传销 >> 传销犯罪手段不断翻新 工商、公安部门五点提示

传销犯罪手段不断翻新 工商、公安部门五点提示

2008-02-07 21:24:08  作者:  来源:中国新闻网  点击:
关键字:传销 犯罪 工商 公安

  中新网北京2月4日电(记者 刘长忠)中国国家工商总局今天上午发出提示:警惕传销,反对欺诈。
  国家工商总局说,传销不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而且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危害社会和谐、稳定。近期,传销活动依然十分猖獗,特别是拉人头式传销仍处于高发期,个别地区屡禁不止,并向西部蔓延,传销大要案件和传销引发的暴力抗法和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
  传销违法犯罪手段也在不断翻新,出现了一些新特点: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增多;合法企业为推销企业产品,采用传销违法经营模式,打着“直销”名义,发展人员,组建传销团队,获取非法暴利。

  为避免广大人民群众上当受骗,增强人们防范传销、抵制传销的意识和能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郑重提示:一、警惕传销组织打着“连锁销售”、“特许经营”、“直销”、“加盟连锁”的幌子,谎称“国家搞试点”、 “响应西部大开发号召”等名义诱骗群众参加传销。
  二、警惕传销组织打着“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等旗号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
  三、警惕一些公司假借直销名义,以销售商品为掩护,以高额返利、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发展加盟商、业务员、优惠顾客等形式发展下线,以参加者发展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提奖金的团队计酬传销行为。
  四、警惕传销组织发展高年龄、高学历,低年龄、低学历的人员参与传销。特别是警惕传销组织以招聘、实习、介绍工作为名,诱骗在校学生参与传销。
  五、警惕传销组织为逃避打击、推卸责任而怂恿、鼓动传销参与者聚众闹事、暴力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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